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已毕业各期学员及所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提升我省高端会计人才(含会计领军人才、高端会计人才、高层次财会人才,下同)培养工程已毕业学员的综合素质,促进知识更新和能力再提升,更好适应数字化时代对会计工作的新要求,依据《陕西省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陕财办会〔2023〕48号)有关精神,决定开展已毕业高端会计人才联合集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对象
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已毕业各期学员。
二、集训内容
主要课程内容包括“ESG与共享价值创造、数字化时代的财务与会计(案例与研讨)、数字化再造财务、当前国际地缘冲突及对经济的影响”等,具体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课程安排为准。
三、集训时间
2026年11月26日(报到)—30日(返程)。
四、集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各学员自行前往学院注册中心报到。
五、集训费用
集训费用由省财政厅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共同承担,学院按标准向学员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六、集训考核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学习情况记入陕西省高端会计人才管理档案,并视同完成2026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分。
七、报名审核
报名参加集训的学员应先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s://kjw.shaanxi.gov.cn/kjw/)进入“高端会计人才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员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6年陕西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联合集训报名申请表》(1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将申请表扫描后(PDF版)发送至邮箱(2868079306@qq.com)。
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15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集训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以报名顺序为准。
(二)为节约教学资源,避免集训名额闲置,已经审核通过、确认参加集训的学员,须按时报到,全程参加集训。报名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集训的,应提前5天告知省财政厅。
(三)学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安排,做好学员参加集训相关保障工作。
九、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 029-68936254、68936412
陕西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