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956(400×4.74+60)
股本———丙公司 4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496
银行存款 86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2
贷:银行存款 32。
②长期股权投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的确认
A.如果合并各方均选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则:
a.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400×4.74+60=1956(万元)。
b.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956-1956=0,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B.如果合并各方均选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则:
a.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800万元。
b.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956-800=1156(万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156万元包括应纳税时间性差异60万元和其他暂时性差异1096万元(400×4.74-800)。甲公司在计算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产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60万元。由于其他暂时性差异1096万元在产生时既不影响利润总额,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c.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否需要确认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甲公司管理层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意图。
如果甲公司管理层意图长期持有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则甲公司无需确认与长期股权投资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如果甲公司管理层意图在未来转让或者处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则甲公司应当确认与长期股权投资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156×25%=289(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5 (60×25%)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74(1096×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89。
(2)乙公司的处理(与例1相同)
借:股本———丙公司 800
贷:股本———甲公司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