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74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4000000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70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68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0000
同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0
将转换时计人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00
二、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的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转换当日将其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因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虽会存在差额,但这种差额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不会引起当期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也不应计人当期损益。例1中,由于该建筑物的用途由出租改为自用,导致该企业的当期利润增加了40万元(或减少了20万元)。这样的会计处理,必然给企业通过改变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随意操纵利润提供机会。
(二)作为存货或自用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
作为存货或自用的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对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设置会计科目应符合同一性,相应的会计处理应对等。即不能因为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二者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当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时,二者的差额却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问题
上述例2的会计处理表明,乙公司2007年末由于房地产升值计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200万元并未在年末结平,而是待该房地产处置时,才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直接结转计入了2008年6月的“其他业务收入”,这样的会计处理不恰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损益类科目,是当期损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于会计期末将其累计发生额结转至“本年利润”,期末一般没有余额。上述例2的会计处理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作资产负债表科目,致使2007年末该科目还保留余额,直到2008年6月处置时才结转至“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