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现金流量说明对于信息使用者了解高校资金动态管理者严格控制大额资金支出,保障资金安全至关重要。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界定重大现金流量。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界定:(1)金额是否重大,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资金流量规模,合理确定金额标准;(2)性质是否重大,对于非常规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尽管金额没有达到重大标准,但由于性质比较重大,也应该披露,如诉讼赔款导致的现金流出。对于常规业务,尽管金额达到重大标准,也可以不作为重大现金流量予以披露,如每月工资的发放。重大现金流量,需要披露的内容包括:现金流量的金额、涉及的事项、性质等。
表1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_________ ____年 __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现金流入
1.财政拨款收到的现金
2.教育事业收入收到的现金
3.科研事业收入收到的现金
4.附属单位缴款收到的现金
5.应缴财政专户收到的现金
6.收到的其他与教学、科研
及其辅助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现金流出
1.事业支出支付的现金
2.支付的各项税费
3.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
4.上缴财政专户支付的现金
5.支付的其他与教学、科研
及其辅助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现金流量净额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现金流入
(二)现金流出
(三)现金流量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