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篇
从1998年到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含挤占挪用)金额1406亿元
清不干净的“小金库”
易发区有所延伸
近年来的审计结果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小金库”的易发区已不再限于工商企业,高发区慢慢向行政事业单位延伸,特别是在少数权力部门、金融机构和垄断行业及其二级以下预算单位中,设置“小金库”的现象更为突出。
2003年某省审计时发现,全省99家公安机关设置的“小金库”金额达2367万元。
某省审计厅对省属46所高校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约有80%的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小金库”问题。
2004年,审计署对某市所属10家医院进行年度审计时发现,各家医院均设有“小金库”。
2006年,财政监督检查机关仅对某银行6家分行及部分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就查出“小金库”6.74亿元。
形式变得更加隐蔽
在各种原因的作用下,如今的“小金库”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和特点。一是资金来源除了乱收乱罚,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合法收入,收取不法收入及接受赞助、捐赠等传统手法外,还出现了虚列支出,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等新手段。
财政部宁夏专员办近日在银行账户年检中发现,民航某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自2004年成立以来,私设“小金库”457.5万元,其中采取虚开、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预算资金219.2万元;虚拟公司截留收入53.4万元。
二是除了以现金形式,由相关人员保管或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公款私存外,又出现了向下属或关联单位进行转移的方式。单独设置账外账,划入往来账,凭白条或口头指令支取,或者干脆在下属单位列支、在关联单位进行“充值消费”……新的表现形式层出不穷。
在一次例行检查中,财政部驻广州专员办就查出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以其他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6847万元,除443万元被现金提走外,有6404万元被转入其他单位。
安徽省十几名老干部给中央领导反腐建言中所提到的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向瑞金大厦预先划拨10万美元,用于支付其多次到香港不正当费用的案例,就属于典型的“充值消费”。
三是使用方向发生新变化。不仅有用于职工福利、补助、奖金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办公费用等“灰色消费”,还出现了相当一部分为满足个人私欲贪污腐败等的“黑色支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原检察长胡志忠在1995年至2003年就私设“小金库”4700多万元,大部分都用于“黑色支出”。
据某省检察机关抽样调查,该省有63%的贪污案件都涉及到“小金库”,贿赂案件中的42%行贿款项也来自于“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