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努力,国民经济形势迅速好转,国企财务指标也达到或者超过了历史最好水平,国营工业企业成本利润率从1961年的16.2%上升到1965年的30.3%,资金利润率从9.7%上升到20.7%,销售收入利润率则从12.4%上升到20.9%。
(四)十年动乱时期的严重破坏和两次转机
正值我国国民经济调整取得重大胜利并开始执行第三个“五年计划”之际,1966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国企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遭到严重破坏,财务规章制度被取消,财会机构被强行合并。
十年动乱时期,国企财务工作曾出现过两次转机。第一次是周恩来在1972~1973年主持工作期间提出,要清产核资,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经济核算,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第二次是邓小平在1975年主持工作期间提出,恢复和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交流和推广财务管理经验,扭亏增盈,严格控制亏损补贴范围。这两次整顿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最终还是遭到了挫折。
二、1979年以来的国企财务改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1978~1984年)、承包经营责任制(1985~1992年)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2年以后)。在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国企财务管理都做出了相应调整。
(一)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
1978~1984年,我国整体经济运行的特点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这期间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国营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发展出一些新的财务管理形式。
1.首钢经济责任制。在国家放权让利的指导思想下,企业扩大了经营权和财务自主权,同时也明显感受到了市场压力。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企业需要明确内部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并将财务管理与各单位经济责任相结合。首钢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其做法是:(1)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出发,对各厂矿、处室下达“包保”任务,不仅包利润,同时还包产量、品种、质量、合同等多项指标,并把上下左右的协作关系纳入经济责任制;(2)各厂矿、处室开展班组核算,指标分解,责任到人;(3)各单位在承包任务的同时,也赋予相应的权利和利益,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
2. 三级经济核算。在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工交企业经济核算工作试行办法》后,国企普遍推行了三级经济核算体系,并在内容和形式上作了新的探索:建立厂内核算制度;改变过去以事后核算和监督为主的框架,将事后核算与事前预测、事中控制相结合;按照小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规定的权数评分计奖,提高和巩固了群众核算。
3. 全面成本管理。一是全面加强各环节(如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的成本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即在加强成本区域控制的同时,加强成本的过程控制。全面成本管理要求在研发、采购、生产、运输、销售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加强成本管理工作,要求在生产全过程中加强各车间、生产环节之间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的投入和转移的管理,明确责任,保证生产进度,防止不合理的结存和丢失,以节约消耗、降低成本。
4. 厂内结算中心。一些企业在加强流动资金分级归口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厂内结算中心,以节约资金使用,加速周转。厂内结算中心的形式主要有:以“厂币”和支票为主要流通媒介,加强厂内各单位间的核算;灵活调度资金,减少公司及其所属独立核算厂矿的银行存贷款,加快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