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2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宣布从2010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进行经济增加值(Economy added value,简称EVA)考核。在中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利润总额指标不变,但EVA指标将取代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并占到40%的考核权重。EVA考核将引导企业树立价值管理(Value Based Management,简称VBM)的观念,提高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EVA价值所在
EVA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用于衡量企业财富的增加量,它实际上反映的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利润。
EVA的计算公式如下:
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当EVA的值为正时,表示企业获得的收益高于为其投入的资本的加权资本,即经营者为股东创造了新价值;当EVA为负时,则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国务院国资委对资本成本率的规定: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定为4.1%;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资本成本率确定后,3年保持不变。
此前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主要以财务指标为主,而财务指标又以利润总额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为主。以财务指标为核心容易造成企业盲目扩大规模,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企业会计利润在衡量企业业绩时,只考虑了债务的融资成本,忽略了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存在不足。而采用EVA考核则突破原有重视会计利润的观念,树立价值管理的观念,EVA考核也将有效抑制中央企业的投资冲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真正为股东创造价值。
实施EVA考核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真实反映企业价值。利润不是EVA,有利润不等于为股东创造价值。当EVA大于等于0时,说明企业在保值增值,当EVA小于0时,说明企业价值在减少。
使企业关注资本成本。在利润指标指引下,企业倾向于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从账面上看,资产总额增加了,利润总额也增加了,但EVA可能是负数,实际上并未创造更多的股东价值。将EVA作为绩效衡量尺度,经营者将不得不关注资本成本率,促使经营者综合考虑收益与风险,谨慎投资。同时,EVA也有助于企业集团总部和下属企业及时发现并调整投资和资产结构。
完善企业业绩考评体系。传统上,国有企业主要关注对当期利润和规模的考核,引入EVA考核指标将有助于引导经营者关注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EVA可以通过调整资本占用和经营净利润,来克服经营管理者的部分短期行为,引导经营者像股东一样思考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相应的企业战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