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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2]
作者: 薛东成 王慧娟 财务与会计 发布时间:2009-10-28 点击数:559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有 ...

  华锋公司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如下(单位:万元):

  1、2007年9月30日,华锋公司开发完成办公楼并出租: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81000

    贷:在建工程                            8000

  2、2007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3、2007年度终了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纳税调整与会计处理:

  (1)税法允许计提折旧100万元(8000÷20÷12×3,假设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下同),而会计准则不允许计提折旧,因此,多计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应当调减。

  (2)税法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多计应纳税所得额11000万元,应当调减。

  (3)办公楼账面价值为91000万元,计税基础为71900万元(81000-100),因为两者之间的差额11100万元(91000-71900)会增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4)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1000-100-11000=41900 (万元),2007年度应交所得税=41900×33%=11617(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1100×33%=363(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 9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6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3

  4、2008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Total: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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