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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卷烟税调整的相关政策[3]
作者: 秦文娇 首席财务官 发布时间:2009-10-19 点击数:737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针对卷烟消费税的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包括消费税调整等政策,旨在规范卷烟行业计税标准。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卷烟消费税的调整,出台了以下一系列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 ...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

  在确定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后,再按照“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计算税额。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2)进口卷烟的增值税计税价格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相同。

  (3)计算应缴税金:

  首先,确定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000000+3000000×20%+0.6×250条×300箱)÷(250条×300箱)÷(1-30%)=69.43(元)

  提示:

  此时使用30%的税率,其目的不是为了计算消费税,而是为了计算“价格”。

  其次,确定计算消费税适用的税率。由于69.43元<70元,确定比例税率为36%。

  最后,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3000000+3000000×20%+0.6×250条×300箱)÷(1-36%)=5695312.50(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5695312.5×36%+0.6×250条×300箱=5740348.50(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5695312.5×17%=968203.13 (元)

  注意卷烟换算关系:每标准箱=250标准条,每标准条=10包,每包=20支,每标准条=200支

  (4)会计处理

  由于进口货物在海关交税,与提货联系在一起,即交税后方能提货。为了简化核算,关税、消费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直接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关税和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所以,进货成本=买价+关税+消费税

  借:库存商品 569531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968203.13

  贷:银行存款 6663515.63

  (1) 外购已税烟丝可抵扣的消费税=400000×30%×15÷20=90000 (元)

  借:生产成本 2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0000

  贷:原材料(4000000×15÷20)=300000

  每条单价=360000÷(18×250)=80(元),卷烟每标准箱250条,每标准条价格在70元以上的,适用税率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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