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人才培养,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 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8]3号)精神,现将我省推荐选拔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中央管理驻陕企业、中央管理驻陕金融企业、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4、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管理驻陕企业、中央管理驻陕金融企业、省级企业主管部门也可参照上述条件推荐1—2名本部门、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2008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和选拔考试。有关要求如下:
1、正式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2008)》(一式两份,可在“陕西会计网”上下载或复制)外,并须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的期刊号,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填表人所填各项目及所附资料、照片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查确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申请表封面“备注”处标注“推荐”二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求齐全(并附申请表电子版),其中包括本人的书面申请、本人及所在单位详细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申报材料由中央管理驻陕企业、中央管理驻陕金融企业,省属大型企业直接报送省财政厅,也可按驻地报市级财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转送,或经单位审查后由本人直接报送,所有材料于6月1日以前上报省财政厅。
2、选拔笔试及面试。按照财政部的安排,省财政厅将组织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人员选拔笔试。笔试由财政部统一命题,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08年9月7日上午8:30 — 12:00,地点:西安。具体考点和考务安排届时通知。笔试结束后,由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从中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员名单。届时,面试名单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面试的人员。
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初步定在2008年9月底。
三、入选人员的后续培训
根据财政部的安排,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人(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班将于2009年9月开班,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时间为2009年9月,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知面试后入选的学员。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推荐选拔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在管辖范围内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挑选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切实把素质高、品德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员选拔上来。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 杨建国
联系电话:(029)87611481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财政部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及 培训项目申请表
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