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5〕7号
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含中央驻津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分管会计工作领导(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中《2025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查看并学习。
(二)专业科目。应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中所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见附件1),并结合新颁布业务准则制度等执行。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另外,对于近期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以及会计人员防范电信网路诈骗宣传教育等会计职业道德与法治知识,要予以重点关注。
四、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附件2)执行。选择继续教育机构培训学习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参见《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机构2024年度实施继续教育情况评价结果》(附件3)继续教育机构名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属地关系调入,并由属地区财政局审核通过。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20至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已报名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尚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学习通道将在2025年12月31日关闭,逾期未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将终止课程。
五、继续教育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二)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继续教育,促进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市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质量的指导、考核、监督,优化完善继续教育管理软件系统功能,提升继续教育服务水平,并对各培训单位统一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各区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平台”中本区所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个人学分进行审核确认。
(四)各涉农区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动、指导、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增强农村会计人员对新政策、新规定的理解掌握,推动知识更新,切实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2.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
3.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机构2024年度实施继续教育情况评价结果
4.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
2025年3月28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专业科目
初级学习内容
中级学习内容
高级学习内容
类型 科目 序 号 子科目
专业 通识 知识 会计职业 道德 1 会计职业道德与诚 信体系建设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信用建设与会计诚信,严重会计失信行为、财务造假与会计舞弊典型 案例分析等。
会计法治 2 会计法律法规制度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基础 工作、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服务市场监管、财会监督等部门规章、制度文件。
会计改革 与发展 3 新时代我国会计改 革与发展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会计行 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等。
4 新中国会计发展沿 革 会计史,我国会计准则制度演进与经验启示等。
专业 核心 知识
企业财务 会计
5
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常 见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产品成 本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准则解 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 具体企业会计政策的分析、判 断及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的综合运用。
6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
政府及非
营利组织
会计
7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行政 事业单位常见业务的会计处 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 引。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 计制度、准则制度解释及会计处 理规定的应用,事业单位成本核 算具体指引。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综合运 用。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 行分析。
专业科目
初级学习内容
中级学习内容
高级学习内容
类型 科目 序 号 子科目
专业 核心 知识 8 非营利组织及基金 类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会的会计核算、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的会计核算。
农村会计 9 农村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
管理会计
10
管理会计理论与应 用 我国管理会计体系概况,业财融合实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管理会计指引。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指 引体系概况。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管理会计典 型案例分析。 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的综合 运用。
内部控制
11
内部控制理论与应 用 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内部控制有关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小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 部控制基础知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 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与报告管理制度。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 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评价指引的综合应用。
财务管理
12
财务管理理论与应 用 企业财务管理基础知识,行政事 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基 础知识。 企业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 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实践 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 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知识在企业、行政事 业单位的综合应用。
税收实务
13
税收法律法规制度 与实务应用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
主要税种基本知识,税收征收管 理。
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重点难点 问题,税务与会计相关问题。 税收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 位的综合运用及税收规划与 管理;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及征 管实践;税务违法失信典型案 例分析。
专业科目
初级学习内容
中级学习内容
高级学习内容
类型 科目 序号 子科目
专业 核心 知识
会计 信息化 14 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会计数据标准介绍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15 数字技术在会计与 财务工作中的应用 会计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制度,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
专业 拓展 知识 可持续 信息披露 16 可持续信息披露研 究动态 可持续披露准则相关情况,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专题及相关热点问题。
审计基础 17 审计基础知识 审计的基本理论、程序和方法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
金融基础 18 金融基础知识 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科技与监管、数字金融、国际金融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
财经相关 法规 19 财政金融法律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证券、保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
20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等不同企业类别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
21 其他法律法规 民法典中与经济业务事项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其他财会 财经热点
22 会计与财务前沿问 题 会计国际治理体系、国际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商业模式创新与会计变革、智能财务与共享中心建 设、“双碳”政策与会计行业发展等热点会计与财务问题。
23 财税体制改革热点 问题
财税体制改革背景、历程与展望,财税体制改革相关理论,财税体制改革主要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