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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公司是一家注册于无锡市锡山区的合资企业,在中国其他地区还设有四家分支机构(分别设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其中深圳分公司享有18%的特区优惠税率,即四家公司实行25%的税率,一家公司实行18%的税率。根据国税发[2008]28号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
“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双方到底应该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日前,湖北省石首市一集团总公司财务人员向武汉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该财务人员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规定,凡具备企业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存在较大差异,而差异所导致的直接影响就是地区间税源转移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