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标签 "修改"共:5 篇文章
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 ...
当前,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引起了实践部门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修改税收征管法需要厘定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税收征管法的性质问题。税收征管法是一部程序法。笔者曾与部分税务实践人员进行探讨,发现人们对这个问题仍然存在误解。特别是当税收征管法被期待承担部分税 ...
最近,笔者对无形资产转让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无形资产转让的营业税征管存在一些问题。   很多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都是在多次交易后,由最终使用者与最初使用者签订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回避中间多环节转让的纳税义务;转让商誉、商标权等应税行为频繁,如加盟店的 ...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除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具体又分为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和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下面结合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谈一下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 ...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