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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07-01-18 点击数:203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 ...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或有收益收到时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对此,笔者以案例进行说明。 例1:甲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3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销售价款为 1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税率为4%、到期还本付息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法到期兑付该票据本息,甲公司将票据按到期价值转为应收账款,不再计提利息。1999年12月,乙公司与甲公司商议进行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免除积欠利息 (2)将债务减至800万元并将偿还期限延至2000年12月31日,并从2001年1月1日起按3%的年利率收取利息。并且规定,乙公司如果2000年有盈利,则年利率就上升至4%;如果无盈利就维持3%的利率水平。 (3)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利息。 按现行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1+17%)*(1+4%*6/12)=1193.4 将来应收金额=800*(1+3%)=824万元 债务重组损失=1193.4-824=369.4万元 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1)债务重组日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824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369.4 贷:应收账款 1193.4 (2)如果2000年乙公司有盈利,甲公司按4%收取利息 借:银行存款 832 贷:应收账款 824 营业外收入—利息收入 8 (3)如果2000年乙公司无盈利,甲公司按3%收取利息 借:银行存款 824 贷:应收账款 824 对此,笔者有几点异议: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这显然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但《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还规定,债务重组中,无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是会计准则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所明确的首要原则,这就与后面提到的,或有收益收到时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前后相矛盾。 (2)如果2000年乙公司有盈利时将8万元的或有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中,无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相悖。 笔者认为,在甲公司在1999年12月进行债务重组时已将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则如果2000年乙公司有盈利时,甲公司应将取得的或有收益冲减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借:银行存款 832 贷:应收账款 824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8 如果金额较大严重影响当期收益时也可进行追溯调整,将取得的或有收益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债务重组: 借:银行存款 832 贷:应收账款 824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债务重组 8 例2:2005年1月29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库存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05年6月5日乙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在8月9日支付1145万元,余额不再偿还。甲公司对应收账款已经计提了58.5万元的坏帐准备。 甲公司2003年3月2日对这一事项会计处理过程如下: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170)-58.5=1111.5万元 债务重组损失=1111.5-1145=-33.5万元 甲公司按现行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145 坏帐准备 58.5 贷:应收账款 1170 营业外收入 33.5 对此,笔者有几点异议: (1)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债务重组中,无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坏帐准备58.5万元是甲公司在上年末根据应收账款余额所计提的,已计入了甲公司上年的管理费用,冲减了上年的利润总额。如果按此处理方法,甲公司用上年减少的利润来增加今年的会计收益,从而对企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又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配比性原则即: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收入费用应当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3)此种做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假设甲公司2004年发生巨额亏损,甲公司为避免2006年被ST就极有可能在2005年提足坏账准备一亏到底,再采取此债务重组的方法使2006取得收益。 因此,笔者认为甲公司应将取得的债务重组损失-33.5万元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145 坏帐准备 58.5 贷:应收账款 1170 管理费用 33.5 如果金额较大严重影响当期收益时也可进行追溯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145 坏帐准备 58.5 贷:应收账款 117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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