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业集团实行物资集中核算管理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7-03-16 点击数:224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物资分级存放管理的弊端 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钢业集团),为四川省重点冶金骨干企业,原直属国家冶金工业部,后划入攀钢集团,2001年公司改制成功,赢得了全面发展的新机会。多年来,辅料、备件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分级存放和管理的模式,即公司级设大库,生产厂设小库(二级 ...
一、物资分级存放管理的弊端 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钢业集团),为四川省重点冶金骨干企业,原直属国家冶金工业部,后划入攀钢集团,2001年公司改制成功,赢得了全面发展的新机会。多年来,辅料、备件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分级存放和管理的模式,即公司级设大库,生产厂设小库(二级库),管理也分别由财务部门和各生产厂负责。这种体制,在物资的管理与财务核算上存在着诸多弊端:(1)物资在大、小库重复存放,形成积压。由于同种甚至同类物资大小库都有,而各库间信息传递不畅,致使库存度数不清,物资重复存放,造成资金占用增加。(2)由于物资的分散管理,人为调节成本。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是由各生产厂的小库负责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个别单位利用小库物资消耗人为调节成本,形成潜亏,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成本控制的有效性。(3)受管理体制的影响,物资没有合理的储备定额,致使重复订货、超量储备,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合理调配和资金预算管理的正常进行。 二、物资集中核算管理的内容 实行物资集中核算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1)通过清仓查库,完成物资验收移交,变条块管理为集中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物资管理体系。(2)完善核算体系和核算方法,建立高效的物资集中核算体系,实现物资核算由分散到集中功能的转变。(2)完善相应制度,以物资集中核算为契机,促进物资核算的计划性、真实性,以提高物资管理的有效性。 三、物资集中核算管理的措施 1. 完善结构设置,调整管理体制。取消二级库,原各生产厂的小库,成立物资管理公司,以实现物资的集中管理;原生产厂核算人员收规公司财务部,以实现物资核算的统一。在集中核算管理的体制下,仓库人员和核算人员要实现双重职能,既要满足公司物资管理的需要,又要为所在厂服好务。为此,要求小库管理人员和驻厂核算员明确以下职责:(1)在小库物资入、出库管理和成本核算中掌握物资储备动态。(2)定期进行物资盘点,以确保物资的完整、完好和安全。(3)搞好领用物资的使用监督。(4)提高会计核算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5)实行成本核算管理负责制。(6)实施成本预测、控制等新职能,重新制定岗位职责。 2. 清查盘点小库物资,进行库存物资移交。成立由财务部、供应公司、企管部等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在各有关生产厂配合下,对集中管理的物资进行彻底清查,对小库长期积压的手资和原体制下形成的部分未结算物资进行清理,分清责任,集中处理。例如:对清查出的积压物资,公司集中调配,确保收回其账面成本,否则,损失部分由责任单位承担。私留账外物资由公司作价收回。私留潜亏,限期摊销。未办理入库结算的物资,办理估价入库结算。 3. 完善核算和管理制度,满足集中核算管理的需求。主要制度有:(1)物资采购限时结算制度。(2)新体制下物资入、出库结算程序制度。(3)大库、小库物资定期盘点制度。(4)各级物资会计账簿核对制度。(5)物资估价入库制度。(6)会计信息反馈制度。(7)完善相关岗位职能和强化会计监督制度。 4. 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考核制度。对大小库及生产厂核算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以发挥会计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培训。同时,有关部门对如何发挥其管理职能,重新制定了内部考核办法,以确保物资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物资集中核算管理取得的经济效益 物资集中管理前,公司大库和小库辅料、备件库存实际占用12350万元,通过物资集中核算,清查处理积压存货3211万元。通过物资的集中核算管理,加强物资储备和采购的计划性,加速物资周转速度,减少库存资金占用,辅料和备件库存占用大大降低。通过以上措施,分别使辅料和备件的周转天数由原来的186天和312天减少到136天和245天,资金占用分别降低28%和30%以上,共降低资金占用3515万元,年可降低利息支出约200万元。 随着公司正在建设的办公信息自动化网络工程的推进,将给公司物资集中核算管理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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