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国家公共开支的增长和公营企业的涌现,开展绩效审计对政府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具有极大的必要性。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问题;对策
一、绩效审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绩效审计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20世纪80年代,绩效审计随着中华人民和国审计署的诞生而进入中国。在这20多年来,我国主要取得了以下成就:在专项资金资项目的审计方面逐步注入了绩效审计的内容;在外资投资领域,明确提出其审计目标是提高外资的使用效率;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使该审计既包括合规、合法性审查,又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评价,成为财务和合规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综合。尽管我国的绩效审计已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没有改变我国以传统的财务审计和合规审计为主的国家审计特点,这已明显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运作机制。因此,积极探索效益审计的路子,努力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将成为我国今后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观念较落后
由于在我国审计界,对绩效审计的认知还局限于一个比较小的范围,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只是对这个名词有一些初步印象,至于它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具体该如何操作,还知之甚少。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旧的观念被打破,新的观念尚未树立;审计的社会地位与其所发挥的职能不相称;财政、经济活动透明度不高;许多预算支出单位的负责人责任心不强、观念陈旧、对审计工作不甚了解甚至有抵触心理。
2.缺乏具体的绩效审计准则及规范
建立并不断完善绩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是确保绩效审计质量及其有效开展的前提条件。但是,目前我国审计方面的立法和准则还主要是规范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绩效审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仍很欠缺。近几年来,很多地方性法规引入了绩效审计的概念,但从总体上看,只是局限于绩效审计概念的介绍,并未形成专门的规范或准则,对绩效审计的审计目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及操作方法等都没有统一明确的要求。[1,2]审计机关缺乏统一的绩效审计技术和方法的指导,操作规范不统一,会增加审计行为的随意性,也必然会增加审计风险。绩效审计实践需要将绩效审计法律制度具体化,健全审计监督机制。
3.审计监督体制不合理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国家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接受国家审计署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且以当地政府领导为主。这种政府领导下的行政主导型审计管理体制使政府行政权力比较集中,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在这样的机制背景里开展绩效审计,难免会出现“自己审计自己”的尴尬局面。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财政部门既是预算编制者,又是预算执行者,因缺乏内部制衡机制,没有开展绩效审计的内在需求和动力,压缩了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空间。[3,4]
4.未形成完整的绩效审计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效益性的基本要求和限定,是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经济效益有无、高低及其程度做出评价的依据;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个衡量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的指标构成的有机整体,是审计人员衡量、评价绩效的标准和尺度,是提出审计意见、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由于政府绩效审计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行业、部门、单位,各项资金的效益实现过程和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使得绩效审计评价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和尺度难以统一,因此,对于政府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详细、专门的规范,只是审计组审计时临时制定一些包括行业标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历史上先进水平等作为标准。衡量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有天壤之别。[5,6]
5.政府绩效审计的覆盖面较小
目前,在我国政府审计实务中,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并不太多,主要表现在。
(1)对于主要的公共部门即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专项资金,现在还很少开展绩效审计。
(2)财政是公共资金的最初源头,目前的财政审计把主要力量放在真实性和合法性上,出去的资金只要符合规定的开支渠道、对方也确实收到就可以了,至于资金是否用于原定的目标、其效用如何,则往往不太深究。
(3)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兴起,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已经开展了好几年,目前主要关注的仍是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于整个采购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考虑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