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集团“三项程序”管理的探讨[2]
发布时间:2013-01-15 点击数:323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国有企业集团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公司、有限公司)而形成的以母子公司为运营主体的企业集团,本文主要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资设立的企业集团。国有企业集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面临着集团内部、外部 ...


    二、加强国有企业集团“三项程序”管理的主要内容

    1.内部程序

    内部程序是指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于2012年3月23日在中央企业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基础管理方面,总部高效管控能力薄弱,流程不顺、标准不一、信息不畅、集而不团、管而不控的现象在一些企业普遍存在,基础管理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国有企业务必加强和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做到管控有序、有效、有活力。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集团的成员,也必须主动、自觉地融入到国有企业集团之中,接受母公司的管理与监督。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制定权责明确、流程清晰的管理制度(或办法),持续跟踪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在实践中及时予以修正、完善。国有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把母公司的制度落到实处。

    2.法定程序

    法定程序是指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本公司的决策管理。母公司、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集团的各级企业,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法定程序,避免“以批代会”或不开会、混淆各类会议的现象发生。

    3.外部程序

    外部程序是指国有企业集团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事项管理。外部程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资监管程序,国有企业集团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所出资的企业,要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和相关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需要事先向国资委批准、核准或备案的,一定要遵循国资委的相关制度进行,切忌“未批先干”。另一类是业务审批程序,主要指国家行政监管对企业相关事项的管理,企业的业务很多,有些事务需要国家主管机关事先批准,例如发改、商务、环保、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信等等,国有企业集团要按照国家政策,及时履行外部程序。

    三、加强国有企业集团“三项程序”管理的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要切实认识到加强和规范“三项程序”管理的重要意义。一个基业长青的国有企业集团,肯定是一个程序规范的企业。近几年审计署公告查出的一些问题,很多也是出现在不遵守程序上。二要深刻理解“三项程序”的内涵。“三项程序”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孤立,不能片面。内部程序是前提,子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也必须征得母公司的同意;法定程序是关键,不管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是独立法人,就要按照独立法人的管理要求进行。外部程序是保证,需要国资委或国家行政监管批准的,一定要遵章行事,否则,企业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三要融为一体,国有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是一个整体,“上下同欲者胜”,在企业管理上,一定要形成共识,统一思想,共同发展。

    2.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加强国有企业集团“三项程序”管理,需要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并亲历亲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要有专职或兼职部门具体负责“三项程序”的管理,把“三项程序”的工作落实到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之中。

    3.完善制度,重在执行

    国有企业集团的管理,涉及方方面面,一定要结合实际,制定好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和管理细则要求,做到有制可依,有事必依,依则提效。要加大“三项程序”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4.加强学习,持续提升

    国有企业集团“三项程序”管理,也要结合国家政策变动、企业发展情况等不时地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与时俱进,并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借鉴学习,持续提升,为做强做大国有企业集团发挥管理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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