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基本建设内部控制的探析[2]
发布时间:2012-09-11 点击数:366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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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煤矿基本建设扩张的由来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比重有新的增长,2011年煤炭生产和消费的比重分别达到了78.6%和72.8%。全国原煤产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的3243万吨,增加到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的6.18亿吨,以及2011年的35.2亿吨,预计2012年全国煤炭产 ...
(六)人员素质控制
要求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保证各级人员具有与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相适应的素质,从而保证业务工作的质量。
六、煤矿基本建设内部控制的重点环节
工程项目控制包括极广,它几乎涉及到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环节。一般从三大环节进行控制,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以下分析具体的主要控制环节。
(一)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改革工程管理体制,铲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土壤
这是预防和治理基建工程腐败的第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最根本的环节。(1)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发挥董事会(股东会)集体决策作用,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形成的决议;(2)领导及职能部门要合理分工,形成相互牵制的制约机制;(3)赋予职能部门及经办人员适当的权限,并将授权范围书面告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执行单位,不允许越权行为发生;(4)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招投标监督,规范招投标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防止招投被形式化
这是工程内部控制的最重要环节,也是预防和治理工程腐败最重要措施。程序的规范性、透明与过程的有组织性为建设单位内部控制提供了操作上的便利,信息、条件、规则的公开性使内部控制在制定相关条款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公平的竞争机会和公正的择优选定既可以抑制暗箱操作,又可以在有质量和信誉保证的前提下,通过投标方让利的方式直接减少投资成本。纪监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控制,对招投标工作,实行全过程监控,保证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实行招标信息公开、招标程序公开、评标方法公开、定标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完善的设计方案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保障
设计方案不完善不仅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更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品质。在工程实施之前必须聘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充分考虑方案的优缺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合理地对实施方案的未来风险进行预测与评估,使设计的方案更趋完善,将未来风险有效地加以控制。
(四)充分考虑不可抗力与恶劣的气候、复杂的地理环境等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果在实施前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当影响出现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在未作特殊规定时,这类因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通常是由合同主体双方共同承担的。施工单位通常还以工期延误而要求补偿,造成建设单位必须追加投资成本才能保证工程完成。建设单位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力影响在实施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勘测,认真分析可能对工程的影响,结合施工单位的承受能力,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应在合同文件中明确相关条款。
(五)对承包商的资信状况进行深入调查,是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程序
由于基本建设投资数额相对较大,除了建设单位本身外,承包商也必须要有一定经济实力来保证资金的良性运转。如果承包商的财务状况不良,则可能会给基本建设单位带来财务风险。为了避免和减少这方面的影响,要求承包商提供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在审查时,对承包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值、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经营业绩等指标认真细致地进行计算和审核评定,以确信承包商有优良的资信状况。
在调查承包商的施工队伍的时候,要推出对施工队伍的考察制度,必须考虑施工队伍,重点考察员工队伍,考察施工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考察施工队伍的施工装备设施,考察施工队伍的业绩,考察备案后纳入合同管理。合同约定必须保证现场员工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多少数额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现场,将必须配备的人员,写入合同条款,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合同首先最好采取规范性文本,语言表达上力求谨慎严密;其次合同条款前后不能存在逻辑上的错误,出现后款推翻前款的现象,使承包商有机可乘;在隐含有附加条件的情况出现时,必须特别慎重,充分考虑附加条件实现的影响后果;对于合同计价方式必须明确,且应根据基建项目的内容选择合适的计价形式。比如:如施工条件好,工程量变化不大,施工工艺较为成熟,自然与社会因素影响不大的项目,最好采用固定价合同,以求投标单位在竞争中做出最大限度的让利。而对于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项目,则最好采取可调价合同的方式,设定工程量变化的幅度范围,根据不同的幅度范围确定不同的结算单价。
(七)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管理监督,建立强有力的内控制度,堵塞漏洞
(1)纪检、监察部门对工程全过程实施监督,各职能部门在分工权限内相互制约和监督;(2)建立严格的经济签证及设计变更审批制度。涉及合同变更、材料人工调差、索赔等重大事项应通过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报告,报权力机构批准后才能办理。对限额以下的变更事项,各级主管人员及领导应在权限范围内认真审核,严格审批,并对审批结果与事后审计存在的差异承担责任;(3)建设方应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行职责的检查,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单位撤换;对严重不负责任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主管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其整改,必要时更换监理单位。
(八)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是工程内部控制的终结环节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有能力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采取审计人员常驻现场或阶段性审计的方式,对建设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使建设项目实施得以规范、有序、合法有效的运行,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达到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包括管理过程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从工程立项阶段就开始介入,通过对施工图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量变更、工程决算及项目竣工后的国有资产移交工作进行经常的,连续的审计监督,把住各个重要关口,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改变以往审计侧重于事后监督的做法。
总之,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煤矿基本建设的内部控制建设不是某人某部门的管理行为,需要广大基本建设者全面参与的一项系统工作,只有在了解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本企业基本建设特点后,全员树立现代企业管理意识,使建立的基本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既不能控制成本过高,又要让煤矿基建项目又好、又快、健康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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