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长吉图“窗口”珲春率先发展的税收政策的研究[2]
发布时间:2012-09-11 点击数:4062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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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复了《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纲要》将珲春定位为吉林省对外开放的“窗口”、“桥头堡”和边境“区域中心城市”,珲春为全省扩大开放担负着“探路、架桥、搭台”的历史重任。珲春率先发展的关键是营造 ...
三、税收政策在推进珲春率先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1)税收规模不足。推进长吉图发展关键要有足够的财力支持。目前,珲春经济税源缺乏,支柱企业少,新增税源不多,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不快,税收规模还不能满足珲春经济发展的需要。(2)税收服务环境吸引力不强。良好的税收服务环境是吸引投资兴业的基础。目前,珲春税收环境、服务措施、办税模式还不能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要。(3)税收政策还不能满足打开“窗口”发展的需要。一是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出台,未形成具有珲春区域特点、更加吸引企业、扶持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长吉图“窗口”珲春的发展潜力;二是相对统一的现行税制,影响了税收调节作用的发挥;三是以经济增长即GDP为核心的税制,不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四是生态环境政策目标没有纳入现行税制体系之中。
四、实现珲春率先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国家在《规划纲要》内没有给长吉图特别具体的优惠政策,而是明确提出要在“沿边地区与内陆腹地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开拓陆海联运国际运输新通道”、“探索沿边地区跨境经济合作模式”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1.“先行先试”特殊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
试行境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货物入区给予出口退税,区内出境货物免征关税,区内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境外入区的生产性设备、物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小额贸易进出口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继续实行进口关税减半征收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并双倍抵扣政策。鼓励珲春“特殊经济功能区”外的游客在特殊经济功能区内购买的商品实行离境退税政策。对特殊经济功能区内征收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全额留在地方专项用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
2.“先行先试”调整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比例
对中央以及共享税的分成和返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加大中央财政对珲春税收的返还力度。将企业所得税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入归属的办法改为中央与地方分率计征的共享税。或者按现行所得税共享税办法在中央与地方进行分成,建议能否以2010年为基数,对共享税种上交中央后的部分全部返还给地方,用于珲春地方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增强珲春发展的财力保障实力。
3.“先行先试”主体税种优惠政策
对在珲春注册、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珲春市注册的新办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长吉图先导区内跨区域生产经营的企业优先试行在经营所在地全额或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确保跨地区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为珲春税收收入的组成部分;应准许大唐珲春电厂企业所得税、珲春供电局、珲春烟草公司的增值税、所得税在珲春市缴纳,缴入珲春国库。
4.“先行先试”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珲春市地处边境,又是少数民族地区。“老、少、边、穷”三年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能否争取延续执行。应把国家规定给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边境互市贸易区、珲春出口加工区的一些税收政策扩大到珲春市区。继续对珲春生产销售民族产品的生产性企业免征增值税,并且扩大到珲春全市范围。
5.“先行先试”征收环境保护税
可以将现行的扫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噪音等收费制度,改为开征水污染税、空气污染税、垃圾税、燃油税等生态税种。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以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城镇居民所排放的污染物和从事有害环境应税行为为课税对象,以排放污染物和从事有害环境应税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企业与居民个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征收办法。同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等等。
6.“先行先试”改革资源税
资源税对于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促进国家资源合理、有效、节约地开发利用,防止乱采滥伐资源,减少资源损失浪费有积极的作用,是保护资源的重要税种和主体税种之一。珲春作为长吉图先导区窗口也可采用此政策,并建议能否将资源税为中央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以促进地方资源税收增加。同时,进一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根据资源的储量、依据可开采量和开采规划,通过立法将更多的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及绿色资源纳入征收范围。
7.“先行先试”国地税联合征管
目前实行了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减轻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得到纳税人的欢迎。应在此基础上,实行国地税联合管理、联合稽查等联合机制,互通征管信息,建立信息共享网络,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查找征管工作中共同存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建立一套完整的联合管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工作,相互联手,互通信息,共同办案,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8.“先行先试”边贸税收征管新模式
由于珲春拥有得天独厚的对外贸易优势,针对当前边贸税收存在的问题,设立边贸企业税源管理科,进行边贸企业专业化管理,统一掌握边贸企业进出口情况,开展边贸企业税收调查管理。并借鉴绥芬河税收管理模式,国税部门直接进驻口岸,在珲春各口岸货物进出境报关环节实行定额预征税款,企业再定期申报缴纳,实行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同时加强与周边国家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可以通过税收情报交换,及时掌握边贸经营的情况,明确周边国家在边境贸易方面相关的发票种类及其合法性等事宜,以解决境外凭证难以认定等问题,有效的促进边贸企业正常、真实的进行经营成果核算,有效提高边贸企业税收管理质量。
9.“先行先试”纳税服务新机制
加快长吉图开发一定要做到两翼齐飞,一翼是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另一翼是纳税服务上的创新。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的社会承诺,还要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
一是建立信息化服务快通道。依托国税信息网络平台,建立集咨询、通知、各项政策规定、各项办税流程、各项涉税所需资料等各类日常办税业务为一体的税收网。二是建立行政审批绿色快通道。针对珲春作为长吉图窗口城市,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继续深化“简、放、提、优”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建立个性化服务快通道。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纳税人群体量身定制税收服务机制,组建纳税服务志愿队,为企业提供税前、税中、税后服务,实行服务的优质化、便捷化、上门化。
总之,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珲春经济发展,尽快打开长吉图发展的窗口是国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其意义深远,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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