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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筹划及合理避税节税问题的探讨[2]
发布时间:2012-03-21 点击数:497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目前,由于我国在税制结构、税率、税收优惠、地区、行业等方面还存在税负差异,因此,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避税,降低税收成本,是纳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近年来,纳税筹划及合理避税节税,日益被企业所关注、所重视。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其主要目的是:(1)减少纳税 ...


    案例五:A公司是一家房产公司,其开发的五层商业楼,必须整体出租,年租金1800万元。B公司是一家商品零售企业,只希望承租一至三层,现C公司欲500万元承租4-5层。对A、B、C三家公司应如何租赁,既要保证A租金收入,又要减少纳税?正常情况:A公司将房屋租赁给B商品零售企业,A公司缴纳营业税1800万元X5%=90万元;B公司缴纳营业税500万元X5%=25万元。共计缴纳营业税115万元。怎样实现让B公司所谓的转租收入不缴纳营业税,但A公司必须与B公司发生关系,只有A公司与C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但必须B公司担保,这样减少了B公司的纳税,起到了节税的目的。

    案例六:纳税筹划要取决于购买双方行为。A公司销售并安装给B单位设备1200万元,其中设备款1000万元,安装费200万元,怎样进行纳税设计?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约A公司的税收筹划因素:营业范围、合同、发票、商品是否紧俏等。(1)A公司只是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只能按照1200万元应税收入缴纳增值税;(2)A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和安装,可以按照1000万元缴纳增值税,200万元安装收入缴纳营业税。但上述条件取决于B单位是是机关、小规模、缴纳营业税的企业、A的商品紧俏,这样可以完全按照A公司的意图实现。如B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第二种方式,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对于B单位取得的200万元安装费,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B单位损失。

    案例七:通过往来进行纳税筹划的案例。某生产厂商从国外购进大量的核心技术产品,用于本企业的产品,这样每年国外厂商会根据国内厂商的用量,给于国内企业一定销售费用而实际为返利。假如以返利的形式入账,按照税法规定冲减采购成本,同时进项税额要转出,该企业损失了进项增值税额。而国内公司每年对自己的产品要投入大量资金做自己的产品广告,支付一定的广告费。这样国内企业就可以与国外企业一起联合做广告,签订协议,委托国内企业做广告,收到国外企业销售费用,在往来账中列支作为一种代收代付费用,发生的广告费用也在往来中列支,最后只对差额部分列支在广告宣传费中,从而起到了避税目的。

    案例八:企业之间违约,按照合同条款,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对违约金进行纳税筹划问题。例如:某企业A与企业B,签订购买合同,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分三次等额交货,合同规定,如B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将按照剩余合同未执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下滑,B企业出现亏损,如果B企业继续采购,生产产品将亏损更大,假如B公司每批采购生产产品将亏损200万元,这样亏损额预计400万元,如不采购,B企业将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剩余尚未购买金额1000万元的10%违约金,计100万元。这样B企业愿意支付违约金,不再履行合同,可以减少损失。因此B企业支付100万元违约金。A企业怎样处理这100万元的收入?对于100万元A企业肯定要缴纳增值税,至于100万元按照不含税收或是按照含税收入作为增值税计征金额。笔者认为,如果一票结算,即销售材料同时加收违约金,应将100万元作为不含税价计征增值税,需缴纳增值税17万元;A企业是销售材料行为是先卖材料,违约金另收,可以将100万元视同含税价,按照100/(1+17%)X17%=14.53万元。这样两者比较少缴纳2.47万元增值税。

    案例九:某些企业利用捐赠支出进行纳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产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局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国民共跟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规定,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集团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因此要求企业的捐赠必须通过由于像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此类公益金性机构,这样可以税前列支。不通过公益性机构,企业直接捐给受捐赠对象,按照税法规定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企业利用公益性机构,监管不到位,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只上交少量管理费用,从而取得虚开的收据,这样一旦查处,税务机关对企业按照逃税去处罚。

    五、小结

    综上所述,纳税人一定要按照我国税法,通过合理和合法的手段,在事前去合理规划业务,按照业务行为,来规避减少税额,起到节税作用。

    最后,企业合理合法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经营、经济行为的选择,增强其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解决资金短缺压力,得到一种国家免息贷款;有利于使企业减少或者避免税务处罚;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决策,获取最大化的收益;也有利于我国的税法立法,促进我国税法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我国的财政收入。从而更大限度实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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