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晚期,美国素有“科学管理”之父之称的弗雷德里克·泰罗率先提出“绩效工资”一词。我国真正使用“绩效工资”这一概念,源于2006年人事部、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实施绩效工资管理是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许多高校的绩效工资制度仍存在很多不合理性。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高校凭借人才优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浪潮中寻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笔者拟从我国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背景、我国高校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现状、我国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制度的改进措施四个方面对我国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进行探讨。
一、我国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背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属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与标准;绩效工资中的“绩”指工作业绩,以数量为主,“效”指工作成效,含工作效率、效果和效益等,以质量为主。其中,工作效率讲工作的快慢;工作效果讲工作结果的好坏或优劣;工作效益讲经过人的工作后,单位可能投入的成本和获取的收益及其关系,含社会或经济的等。从总体来,绩效工资的绩效要同时注重业绩的数量和质量,不能只看数量而忽视质量,也不能只强调质量而不看数量。绩效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即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的工资。可见,在绩效工资制度下,员工实绩将成为整个组织所关注的对象,以激发高绩效者保持良好状态,使低绩效者或主动离开所服务的单位或努力前进。
年12月21日和2009年9月2日,国务院两次常务会最终形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推行的“四个原则”,并决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三步走”的原则方案,即: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相继实施绩效工资。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高校的发展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建立新型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是高校面临的新课题。我国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就在于如何利用工资杠杆,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的人才,使他们的能力得以充分和持续地发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工作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教改中得到更多实惠。这就要求高校要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真正体现按“绩效分配”的原则,有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利于充分挖掘工作人员的工作潜力,有利于管理目标的实现和高校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中,高校的绩效工资制度该进行怎样的改革,怎样发挥出绩效工资制度的激励作用,是事关增强高校竞争力的重要问题,也是每一个教育管理者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二、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瓶颈所在
绩效工资制度的出台,对原有的工资分配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可以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高校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问题。
(一)高校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
绩效管理对高校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管理与考核有利于对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有利于人力资源决策和薪酬分配,有利于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利于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高校的管理者要引起充分重视。然而,现实情况是,高校管理者对绩效管理没有充分的认识,认为绩效工资只是奖金的一种形式,没有对高校各部门绩效管理进行周密布署,更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不能做到事前计划,事中跟踪,事后考核、分析与改进。因此,很多高校的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只是流于形式,不能确实起到激励工作人员持续改进工作并最终实现高校战略目标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