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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购与直接股权收购政策相同与不同点[4]
作者: 邢国平 中国税网 发布时间:2010-10-13 点击数:700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资产收购与直接股权收购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交易活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59号《通知》)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企业重组管理 ...

  B企业清算的相关会计分录为:

  对换回的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  450万元

   库存商品  5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26万元

    营业外收入  4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85.47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  145.3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23万元

  结转转让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万元

   累计折旧  50万

   主营业务成本  70万元

   其他业务支出  140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0万元

    库存商品  70万元

    原材料  140万元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50万

  需要说明的是:不论是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其内容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上必须按照实际结算价格核算,然后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再将其享受的税收优惠从总的计税所得额中剔除,如上例A企业应剔除的计税所得额为30+42.74-30-5=37.74万元;B企业应剔除的计税所得额为200+4+85.47+145.3-150-70-140-11.4=6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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