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都需披露的信息有:①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②合并日或购买日的确定依据。③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④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2)除此之外,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附注中还应披露:①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②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③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情况。④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⑤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二、案例分析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一次交易完成合并和多次交易完成合并两种情况。
1.一次交易完成合并的案例
X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账面价值为950万元的资产作为对价对Y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购买日Y公司持有资产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 600 850
长期投资 550 650
长期借款 350 350
净资产 800 1150
则X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850
长期投资 650
商誉 350(1500-1150)
贷:长期借款 350
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950
资产处置收益 550(1500-950)
2.多次交易完成合并的案例
甲公司于2005年1月1日以现金35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20%的所有权。乙公司可辨认资产在该日的公允价值是1000万元,账面价值是800万元,假设乙公司在该日没有或有负债,2005年1月1日的资产详见下表: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现金和应收账款 200 200
土地 600 800
合计 800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