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EVA考核实施中的难题及对策[2]
作者: 王纪平   财务与会计 发布时间:2010-04-30 点击数:3945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国资委引入基于价值理念的经济增加值(EVA)考核中央企业(简称央企)是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自愿参加国资委EVA考核的央企有93户,比2007年增加了6户;截至2009年已有100家央企推行了该项考核。如中国电信、哈电集团、中国生物等已 ...

  3.难点:资本成本率的确定

  在理论上,资本成本计量方法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其中,债务资本成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则要体现行业的风险差异,通常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来计算,但CAPM模型由于涉及贝塔值,只能在上市公司中使用。而且有些学者认为贝塔值并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全部风险因素,何况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股票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并不能充分反映上市公司的风险与价值。目前,国资委将央企的资本成本率统一定为5.5%,这会造成EVA考核的不公平。低风险企业的EVA会因统一高资本成本而被压低,高风险企业的EVA会因低资本成本而被抬高,反映在激励分配上就会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而且可能会诱使央企将财务资源与战略资本投向高风险的产业。

  完善央企EVA考核的一些建议

  1.新、老企业问题

  集团在计算EVA时可规定统一的折旧率,对超过和不及综合折旧率的部分都要调整NOPAT,同时集团还应研究制定分行业的综合折旧率。另外,对于新旧不平衡带来的资本占用问题可按下列两种思路来解决:一是调整资本占用,即对老企业或老机组的资本占用进行调整,可根据国家历年规定的通货膨胀率,将新老设备成本拉到同一基准线进行比较,老设备的生产能力则按新设备生产效率的一定比值进行折算。二是补贴EVA值,即对新企业和有新机组的企业进行EVA值的补贴,这个思路的难点是要根据企业集团具体情况确定补贴额。

  2.调整项目问题

  首先,对于利息收入较高的企业,在计算调整NOPAT时要单独计算其利息费用,而不宜直接采用财务费用科目的数据,同时调整时也不宜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其次,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不应包括在资本占用当中,当期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时才计入。照此原理,没有进入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科目核算的其他长期性、持续性投资项目,如工程预付款、用于工程项目的低值易耗品、工程用固定资产净值、生产人员工资及提前进场费用、无形资产及其他(主要为未摊入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列入基建支出的折旧等,都可以在计算资本占用时予以扣除。最后,应区别对待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在计算调整NOPAT时可不予考虑,只计算调整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3.资本成本的确定

  对于债务资本成本,宜采用有息债务的实际加权平均成本来计算。而对于权益资本成本的计算,笔者不建议采用CAPM的方式,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选取相应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确定权益资本成本的基础。国资委每年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详细披露了各行业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等,这些指标分别有优秀、良好、平均、较低、较差五类标准值。企业可以平均值为基础,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预算等情况具体确定采用级别的净资产收益率。

  综上所述,央企在EVA考核中还面临很多难题,虽然采用EVA评价企业绩效的好处很多,但EVA考核也有其缺点,比如,较难反映企业经营的差异性,完成分类考核难度很大;仍然依据财务数据,考核结果还有被操纵的空间;调整项目并不符合成本收益原则,难以形成通用价值标准;等等。这都需要在实践中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加以完善,以使央企EVA考核更加顺利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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