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以下简称为《实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写了相应例题,其中某些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存在较大争议,另一些业务处理只给出了原则性规定,无具体实例说明。笔者现对这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并提出新的解决思路和办法。
一、代销商品业务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成本为每件60元。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万元,增值税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专用发票注明:售价1.2万元,增值税2040元。假定按代销协议,B企业可将未代销出的商品退回给A企业。
《实务》教材P[例13-18]中B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1)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
(2)借:银行存款 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
(3)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4)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0000
(5)借:应付账款——A企业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上述的会计处理(4)实务中不符合广大会计人员的核算习惯,其会计处理应参照存货购进时的处理方式。因此,笔者建议将其改为: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
应交税费——6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相应(5)也应改为:
借:应付账款——A企业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