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根据公司性质考虑(见表3)。
一般来说,重要性水平确定的基准应具有关联性、稳定性与预计性特征,由于总收入、总资产具有相对稳定性,税前利润(净利润)对上市公司来说具有关联性,且基本能反映企业的盈亏状况及经营规模,因此用这几个指标计算出来的重要性水平对审计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有较强的指导性,一般将这三者作为重要性判断的基准。由于上市公司风险较高,依据相关指标计算重要性水平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适当从严确定。
其二,几个特殊行业的考虑(见表4)。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我们在确定其重要性水平计算基准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考虑其他一些指标。大多数商品流通业的公司,资产总额较小但营业收入很大,而且审计的重点是利润表,因此不宜用资产总额为基准从而确定过低的重要性水平。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其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税前利润不能较好的体现其经营状况,因此不宜用税前利润来确定重要性水平。对于软件开发公司而言,其生产经营亦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一般资产规模较小,研发周期较长且费用支出较大,因此资产总额和税前利润(净利润)不能客观及时的体现其经营状况,不宜将其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对于酒店行业,大多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较大,而税前利润偏低,因此不宜采用税前利润来确定重要性水平。对于金融行业,一般资产总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其中银行类基本在90%以上;证券公司70%左右)而总资产周转率低(其中银行类基本在3%左右;证券公司10%左右),因此不宜采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来确定重要性水平。
其三,几种特殊情况的考虑(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