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库存商品 980000
6月22日,购进用于发放非货币性薪酬的商品52万元,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444444.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5555.56
贷:银行存款 520000
对上述问题,应做如下查补税的分录:企业将自产的甲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业务,在无同类产品售价的情况下,按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出销项增值税183260元[980000×(1+10%)×17%),调账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18326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83260
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75555.56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5555.56
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58815.5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8815.56
计算补交税款=258815.56-50000=208815.56(元),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8815.56
第三,年终结账后对以往年度增值税查补的调整。对以前年度增值税进行检查补税,如果涉及损益科目,应将查增、查减相抵后应补的增值税,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涉及非损益科目,按结账前的有关账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