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属于准则规定的第一种情况。换入资产总入账成本应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再按各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比例,分配各项换人资产成本。
[例3]甲公司2007年11月27日以一套自己研发并已投入使用的设备与丁公司库存商品A、库存商品B进行交换。甲公司该套设备账面原价200万元,累计折旧70万元,由于市场上不存在同类设备,无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丁公司库存商品A成本30万元,公允价值40万元;库存商品B成本60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假定甲公司、丁公司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增值税率均为17%,甲公司换入资产作为原材料使用,丁公司换人资产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影响。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换入资产总成本=40+80=120(万元)
原材料A公允价值占换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比例=40÷(40+80)=33.33%
原材料B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比例=80÷(40+80)=66.67%
原材料A入账价值=120x33.33%=40(万元)
原材料B入账价值=120×66.67%=80(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300000
累计折旧——设备 700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2000000
借:原材料 A 400000
事如神B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300000
营业外收入 1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