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越发展,审计工作越重要。尤其是近几年来,许多审计机关加大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将其纳入了“必审制”,使得审计覆盖面、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各地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有效利用社会审计资源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现就组织利用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谈几点认识。
一、组织利用中介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是国家审计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审计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摸清家底、揭露问题、促进发展”,这与审计法关于“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目标是高度一致的。但区区全国8万多审计人员,面对几百万个审计对象以及庞大的投资规模,要做到全面真实审计、杜绝工程领域的浪费和腐败滋生、全面实现“真实、合法、效益”三大目标,困难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当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投资审计工作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教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这必然限制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虽然通过教育培训可以使这一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但远水难解近渴,我们不能等培训搞好了再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况且形势发展与教育培训也存在一个相互追赶的问题。
再次,当前投资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搭配不合理。投资审计涉及的行业变幻不定,水利、公路、电厂、大型公共设施等走马灯似的却少有重样。以某电厂工程审计为例,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等多种专业,这就需要土建、安装、装饰等各种专业的审计人员通力协作。多年的审计实践证明,隔行如隔山,凭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结构搭配,要很好的适应不断变化的各类工程审计任务,是难以胜任的。
此外,中介机构在投资审计领域具有很大的优势,组织利用的好,完全可以克服以上审计机关在人员和知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势互补取得良好的效果。从审计技术的发展来看,社会审计基本上一直走在国家审计的前面,尤其是在投资审计方面,1999年底,原附属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师事务所全面完成“脱钩改制”,带走了不少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再通过长期市场竞争形成的相对竞争优势,使中介机构聚集了一批精通工程审计的工程师、造价师等工程技术人员,这是国家审计机关所不具备的。但国家审计以法律授权、经费自理为保证的高度独立性,以及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手段,则是中介机构无法企及的、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完全可以依托审计机关的行政权威,通过优选中介机构,充分利用其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体现最佳社会效益。
二、有效组织利用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操作要点
引进了中介机构,不等于万事大吉。应该看到,当前某些中介机构的整体素质和行业信誉还有待提高,要想组织利用中介机构来搞好投资审计工作,就要着重把好以下几个关口:
一是选择好中介机构,把好“准入关”。现在的中介机构中,其整体的审计质量、人员素质及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过去3年,我局对中介机构审计定案的30项工程进行了抽查审计,几乎所有的工程都存在大大小小的各种问题,如结算资料不全、工作底稿不完整、原始测量记录丢失等等,审计质量让人担忧。例如对某工程的抽查审计,在中介机构审核完毕的基础上,我们又核减了670万元,核减率达到了13%,数额有点触目惊心。因此,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可采用招标和社会调查的联合方式来确定参与机构,即可保证有资质、信誉好、高水平的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的介入,也可规范中介机构的选择工作。还可以建立外聘人员档案库和动态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表现好的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要坚持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的原则,尤其是审计方案的确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审计机关仍应承担相应的工作,并担负相应的责任,起到被审建设单位与所托中介机构之间沟通、协调的作用。审计方式、审计手段、材料定价等重要方面,必须由审计机关牵头参与,并落实到审计方案中,通过对审计方案的执行来达到审计目标。开展组织审计,我认为最为关键的是制定一套较为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由于在日常的工作中,中介审计与国家审计在审计目标、所处的位置以及日常的习惯性思维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卤此方案的制定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来完成。该审的事项一定要审,同时要根据各个项目的特点有重点地对一些事项进行审计。
三是审计过程中要对中介机构参审人员加强沟通和引导。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往往对造价知识了解教多,但对审计法律法规等知之不多。况且在审计中往往涉及到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可能还涉及到建设单位决策民主、科学等的评价,有些内容和方面是中介机构参审人员力所不能及的。即使在结算审计方面,也有不同的审计角度和侧重点,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加强对聘请的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的沟通和引导。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从审计工作一开始便与其进行沟通,并对其提出了具体的审计要求,使其明确审计思路、指导思想和审计依据。随着项目的开展,各种问题逐渐暴露,我们又及时对其工作方向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