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股本--年初 10000000
盈余公积--年初 1000000
--本年 2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27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10000000
营业外收入 3000000(负商誉)
借:投资收益 130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7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初 90000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2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27000000
2009年合并报表编制情况如下:
(1)2009年12月31日,调整2007年确认的投资收益和2007年确认的盈余公积:分录同2008年。
(2)调整2008年确认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000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1700000
盈余公积--年初 1300000
c公司用未分配利润增资属于股票股利性质,作为投资方,无论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均不能将其认定为投资收益,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由此而增加的股份额即可。
(3)商誉的确认:交易日c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A公司减少3%收到的对价为120万元,等于所减少的净资产公允价值(4000×3%),不形成商誉。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小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或份额)时,其差额在企业合并当期应作为利润表中的损益项目,合并以后期间应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即2008年合并成本小于所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3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在2009年计入“未分配利润--年初”。
(4)确认2009年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2000×72%=1440(万元)
(5)少数股东收益的确认:
少数股东收益=2000×28%=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