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涉及事项引起的合并报表编制问题例解[3]
作者: 芮国民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9-12-23 点击数:1036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目前许多企业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来扩大再生产,都在积极股改准备上市。股改过程中,涉及股权的转让、引进外来投资者等引起的股权结构的变化、净资产增资等事项,对合并报表的编制带来一定难度,本文拟对此作一些探讨。   背景资料:2007年初,A企业(中方企业)投资550万 ...

  (9)抵销分录

  借:股本--年初  10000000

  盈余公积--年初  1000000

  --本年  2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27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10000000

  营业外收入  3000000(负商誉)

  借:投资收益  130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7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初  90000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2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27000000

  2009年合并报表编制情况如下:

  (1)2009年12月31日,调整2007年确认的投资收益和2007年确认的盈余公积:分录同2008年。

  (2)调整2008年确认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00000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1700000

  盈余公积--年初  1300000

  c公司用未分配利润增资属于股票股利性质,作为投资方,无论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均不能将其认定为投资收益,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由此而增加的股份额即可。

  (3)商誉的确认:交易日c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A公司减少3%收到的对价为120万元,等于所减少的净资产公允价值(4000×3%),不形成商誉。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小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或份额)时,其差额在企业合并当期应作为利润表中的损益项目,合并以后期间应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即2008年合并成本小于所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3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在2009年计入“未分配利润--年初”。

  (4)确认2009年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2000×72%=1440(万元)

  (5)少数股东收益的确认:

  少数股东收益=2000×28%=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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