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会计认为,劳动者进人企业是以自身对企业进行的长期投资,是企业价值的主要创造者和重要利益相关者,不仅应当以劳动者身份从企业获得补偿性报酬,而且应当以所有者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因此,企业不仅应当将用于人力资源的投资物化为资产,而且应当根据人力资源的投资来源确定其权益归属。对于劳动者以其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的人力资源,应当核定其相应的股份,归劳动者本人所有,并允许其以所有者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
一、劳动者权益会计账户的设置
(一)人力资产
该账户属于长期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和劳动者本人用于人力资源的投资及其增减变动情况。投资及重估增值记借方,人力资源调出、死亡、摊销及重估减值记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现有人力资源的投资数额。该账户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户,并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二)人力资本
劳动者权益类账户,用于核算劳动者用于自身投资的权益归属情况,一般只核算企业授予劳动者人力资源股份的面值。授予劳动者人力资源股份时,按面值记贷方,核减人力资源股份时。按面值记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现有人力资源股份面值数额。
(三)人力资本公积
劳动者权益类账户,用于核算劳动者所获人力资源股份的市场价值超过股份面值的部分,以及劳动者以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的人力资源的重估增值或减值但不须调整“人力资本”账户的部分。授予劳动者人力资源股份的实际价值超过其面值的差额或人力资源重估增值记贷方,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或人力资源重估减值记借方,余额表示现存的人力资本公积。
(四)人力资源变动损益
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因人力资源变动或价值重估所发生的损益,包括人力资源调出企业时收取的补偿金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人力资源企业投资部分重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等。发生收益时记贷方,发生损失时记借方,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若人力资源(企业投资部分)的重估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大,也可设置“未实现人力资源重估损益”账户,并分期转入“人力资源变动损益”账户。
此外,还应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账户下,增设“人力资产摊销”成本项目,用于核算各类人力资源企业投资部分在其受益期内的摊销价值;将“盈余公积”中的各项目按照物力资源股份与人力资源股份之间的比例划分为所有者权益和劳动者权益两部分;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按照物力资源股份与人力资源股份之间的比例划分为所有者权益和劳动者权益两部分。
二、劳动者权益会计的账务处理
(一)人力资源增加的核算
第一,企业用于人力资源方面投资的核算。企业用于人力资源方面的投资是指企业用于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本性支出,包括招聘、补偿、培训、安置等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记“人力资产——×类人员——××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第二,劳动者以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人力资源的核算。劳动者以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的人力资源是指劳动者进入企业时。未获得安家费或生活补助,或所获安家费和生活补助相对于劳动者的知识和能力而言较少,由企业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劳动者的知识、能力等价值因素进行评估,并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授予其一定的人力资源股份,作为对劳动者以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企业人力资源的确认。如果劳动者已获得安家费或生活补助,则只以劳动者所获安家费和生活补助低于评估价值差额的部分为基础授予其人力资源股份,会计分录为:借记“人力资产——×类人员——人力股金(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确认)”,贷记“人力资本(人力资源股份面值)”、“人力资本公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确认的人力资源价值超过人力资源股份面值的差额)”。
(二)人力资源摊销的核算
对于企业用于人力资源的投资成本(加上重估增值,扣除重估减值),应在人力资源受益期(一般为合同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于劳动者以自身投资于企业形成的人力资源一般不需摊销,待退出企业时核减即可。人力资源摊销时,应根据人力资源的受益部门和对象确认摊销费用的归属,会计分录为:借记“生产成本——人力资产摊销”、“制造费用——人力资产摊销”,“管理费用——人力资产摊销”、“销售费用——人力资产摊销”,贷记“人力资产——×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