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评估实践中,许多企业针对自己生产、工艺等实际需要,自制了体现本企业特点的非标准设备,这些设备一般无法获取市场价格资料,评估时经常使用核算的方法即综合估价法来确定其重置成本,非标准设备价格主要由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分摊、利润和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资金成本(制造、安装调试周期长的)。基本思路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有较详细总图而无详细零件,可以得到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主要外购件消耗量时,以主要材料费为基础,根据其与成本费用的关系指标估算出相应成本,另外考虑一定的利润、税金和设计费,从而求得该设备的重置成本。
三、成新率的确定方法及注意事项
机器设备成新率的估算方法很多,可以分为技术鉴定、专家鉴定、使用量使用年限估算、失效计算和成本、费用估算等五大类。这些方法在有关书籍中有详细的介绍,只要条件适合,资料齐全,获得方便,哪种方法都可以运用,这里不再赘述。只是在成新率的分析计算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到设备的设计、制造、实际使用、维护、修理、大修理、改造情况以及设计使用年限、物理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政策法规等因素,不能遗漏,并针对设备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运用过程中必须明确下面一些问题,以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减少评估失实。
(一)可用设备的成新率不能过低
设备在继续正常使用前提下,包括一些超期服役的设备,确定其成新率均应不低于15%,这基本反映了我国国有企业以往在设备更新方面和设备实际技术状态方面的客观现实。这些都是评估师应该把握的,决不能为了使企业股票上市和实现投资回报变得“容易”而丧失职业道德,故意把可用设备的成新率定为10%,造成国有资产的减值。
(二) 已不再生产或市场上不存在的设备成新率的确定要考虑与重置成本的关联关系
在评估实务中,对一些老旧设备,制造厂家可能已经停产多年,往往无法查到现行市场价格,对于这一类机器设备,如果是用替代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其更新重置成本,在确定成新率时必须充分考虑功能性贬值;如果用替代产品的市场价格并考虑了新老产品在性能上、技术上、材料上的差异后作为重置成本或以物价指数调整被评估设备的历史成本得到的重置成本,这时成新率中就不要再考虑功能性贬值,以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