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公司”的畸形发展
作者: 李烨 新理财 发布时间:2009-11-11 点击数:545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1901年,洋务派的试验随着李鸿章的去世告一段落,而带着中华民族强国梦想的轮船招商局却成为这场运动的惟一幸存者。

  1901年,洋务派的试验随着李鸿章的去世告一段落,而带着中华民族强国梦想的轮船招商局却成为这场运动的惟一幸存者。

  1872年末,当悬挂着双鱼龙旗的招商局轮船从长江驶入大海时,历史宣告了中国航运业的开端,中国水上交通运输由新式的蒸汽机轮船取代传统的木帆船。从此,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公司——轮船招商局担负起了国家图强的重任。

  轮船招商局作为中国第一个官督商办的民用企业,第一个纯华人的股份制企业,成为洋务企业的一面旗帜。上海轮船招商局所取得的成就曾让当时一部分中国的乐观主义者对未来的国富民强充满了希望,可是很快这种希望就变成了失望甚至是绝望。

  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公司”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国热衷于洋务的官员们明确地感受到了资金缺乏所带来的困难,自强之路看起来远比当年洋务大臣们想象的要难得多。一再经受劫乱的清政府再也拿不出钱让汉族地主官僚去造船造炮了,尽管在皇族中日益软弱的总理大臣奕昕仍然旗帜鲜明地支持这些汉族同僚。于是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大臣们自强的活动不得不暂时让位于寻求资金的活动,求富的口号就这样被提了出来。

  “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1872年底,李鸿章奏请筹建轮船招商局,得到慈禧太后的“恩准”,并同意由户部借制钱20万串(合白银10万两),“以作设局商本,而示信于众商”。同年12月,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成立。该局主要经营长江、海洋航运,“揽载为第一义,运漕为第二义”。其中,漕运业务由朝廷划拨,主要揽载旅客、进出口成品和原料运输。

  在实际的创办过程中,无论在集资、组织经营管理、盈利以及分配等方式上,轮船招商局都已经具备了近代资本主义股份制公司的基本特征。“轮船之有商局,有外国之有公司也,原系仿照西商贸易章程,集股办理”。在集资方式上,招商局采用入股形式,即把资本分为若干份股份,面向社会招股集资;在经营管理上,招商局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章程规定局务的具体管理和实施者是商总和商董阶层;在赢利分配方面,实行按股付息分红股票持有者凭证取息。从轮船招商局的集股章程可以看出,它和原始的合伙经营有本质的区别。其股票是惟一的取息凭证,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抽回性,可以自由转让。招商局在组织上也比较规范,设置由股东们选出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

  1873年7月,李鸿章改轮船招商公司为轮船招商局,并把买办唐廷枢和徐润请进招商局担任总办和会办。上海轮船招商局开始了让人激动的变化历程。

  唐廷枢、徐润负责招商局之后,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重订《局规》及《章程》。局务由股东推举的商总和商董主持,把商办的色彩突出出来,迅速淡化官督色彩。同时,在招集商股方面,唐、徐两人都运用了他们在商界极高的声誉和威望以及多年来的经商经验,迅速取得成效。

  到1874年,该局召集到的总股本为47万两白银。3年后招商局奇迹般地从洋商那里分回了1300余万两的市场份额,并把一些外商轮船公司挤垮,长江上的华商航运已经占了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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