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材料 8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1600
贷:应收账款 1171000
不仅如此,如果债务重组中非现金资产的转让涉及价内相关税费的,在确认资产转让损益时,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仅要扣除其账面价值,还应该扣减价内相关税费。
例3:2007年8月10日,B公司账面应收A公司到期票据款1171000元,由于A公司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经协议,B公司同意A公司用房产抵偿。该房产的公允价值为801000元,历史成本为1201000元,累计折旧为301000元,清理费用等11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1000元。营业税率为5%,(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债务人):
资产转让损益=801000-(1201000-301000-91000)- 11000-801000×5%=-61000(元)
债务重组收益=1171000-801000=371000(元)
因为抵债资产是固定资产,不涉及增值税,所以在确定资产转让损益、债务重组收益中的公允价值相同,都是801000元,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811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1000
累计折旧 301000
贷:固定资产 1201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1000
借:应付票据 1171000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6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61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