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①确认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成本) 19 380 000
银行存款 62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 000 000
②确认固定资产清理产生的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 000 000
累计折旧 4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16 0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8 0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8 000 000
(2)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上述投资所产生的利得,仅能够确认归属于乙、丙公司的利得部分。由于在此项交易中,甲公司收取62万元现金,上述利得中包含62万元收取的现金实现的利得为24.8万元(62÷2 000×800),需要抵销归属于甲公司的利得部分294.576万元[(800-24.8)×38%],应确认的上述甲公司投资利得480.624万元[(800-24.8)×62%]。即,甲公司在交易中获得的乙、丙公司在合营中投入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 201.56万元[(1 550+1 550+62)×38%],与甲公司为此项投资所付出的成本720.936万元(1 200×96.9%×62%)之间的差额480.624万元,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的投资利得,并作如下抵销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 2 945 76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 2 945 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