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投资收益
(4)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60 000元,则:
应收股利=360 000×10%=36 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 000+36 000=46 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 000×10%=40 000(元)
累计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6 000元(46 000-40 000),因已累积冲减投资成本10 000元,所以本期应恢复投资成本4 000元。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460 000-400 000)×10%-10 000=-4 000(元),所以应恢复投资成本4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贷:投资收益
(5)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 000元,则:
应收股利=200 000×10%=20 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 000+20 000=30 000(元)
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 000×10%=40 000(元)
因应收股利累积数小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累积数,所以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10 000元恢复。应注意的是这里只能恢复投资成本10 000元。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300 000-400 000)×10%-10 000=-20 000(元),因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只有10 000元,所以本期应恢复投资成本10 000元,不能盲目代入公式求得恢复投资成本2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