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财务担保合同 10
贷:担保费收入 10
同时,应按CAS13号和CAS14号两项金额中较高者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后续计量,若客户经营状况未发生好转,则:
借:业务及管理费 10
贷:财务担保合同 10
(6)该担保业务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①被担保人于2008年6月提前清偿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1 000
贷: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280
担保费收入 20
②债务到期时,客户全额还清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1 000
贷:应收代偿款 700
业务及管理费 300
③债务到期时,客户未能如期偿还债务,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至担保企业实施代偿期间,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整“财务担保合同”余额。若此期间客户部分偿还债务500万元。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500
贷:应收代偿款 500
担保企业履行代偿义务时,则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公司代偿500万元时,
借:财务担保合同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若最终通过处理反担保抵押物等措施,实际收回4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
贷:应收代偿款 200
业务及管理费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