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纳税义务是不因合并报表的需要而免除的,所以在附加账套中还要有一笔记账凭证来补行登记: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外,对各成员公司对利润分配的记账凭证,也要自动生成抵消凭证,这也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在附加账套中,做完这一系列工作后,再从公司集团主体的立场,自行结算本期损益。读者可以想见,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不外是“n+1”套账的简单加总,一点新问题也没有。
接下来的难题,就是如何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笔者在《现金流量表质量标准:主附表殊途同归》(《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07年第5期)中,介绍了让计算机对记账凭证逐份自动分析,分别进行主表数据准备和附表数据准备的方式。而在这儿,对于明细账户余额表转换而来的“大记账凭证”,是超级多借多贷的,已无法供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自动分析之用了。解决思路是“n+1套账”对应“n+1套现金表”,然后平行加总的方式,过程是:
1.所有成员公司各自完成单个主体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2.所有成员公司将主表、附表和其他项目构成明细表上报集团。
3.集团对各成员上报的主表、附表和其他表进行勾稽关系审核,要满足的条件是:主附表上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完全一致;其他项目构成明细表的合计数与附表调节中的“其他”项目完全一致,审核后存档。
4.集团附加账套对表4中的关联交易抵消凭证启动主附表数据准备,生成附加账套自身的主表、附表和其他表。
5.对“n+1套现金流量表”分别进行合并主表、合并附表和合并其他项目构成明细表的平行加总工作,就自然形成同样精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图1、图2是以表4中的关联交易记账凭证为例,附加账套自动生成的现金流量表主表和附表,其他项目构成明细表为零,故未列出。可以看到,将其与两家成员公司上报的单主体现金表主表、附表和其他项目构成明细表分别平行合并,它就起到抵消关联交易、如实反映真相的作用。
表4 附加账套针对关联交易的抵消凭证 | |
作为售出方的母公司 | 作为购进方的子公司 |
借:银行存款 - 10 000 | 借:库存商品 - 8 3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8 300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1 700 | 贷:银行存款 - 10 000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6 000 | |
贷:库存商品 - 6 000 | |
借:主营业务收入 -8 300 | |
贷:主营业务成本 - 6 000 | |
贷:本年利润 - 2 300 | |
借:本年利润 -2 300 | |
贷:利润分配 - 2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