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9年以来,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仍然是制约全球经济发展与前进的主导因素。从我国来看,对外经济贸易形势十分严峻,今年1-5月份,进出口总值达7634.9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4.7%。其中,出口额为4261.4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8%;进口额为3373.4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外贸出口大幅下滑,使不少出口企业陷入困境,并引发连锁反应。因此,出口退(免)税政策作为经济调控的手段之一,在2009年上半年,调整的方向主要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税收管理,出台退税优抚政策,突出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缓和外部失衡压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以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速度。
一、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的主体因素
2009年上半年我国出口退(免)税的政策调整,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当前外贸形势以及出口退(免)税的需要,及时出台鼓励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金融风暴的难关。另一方面,强调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发挥征、退税衔接的作用,做好出口应征税货物的核查,防范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在今年1至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20余份文件,仅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就有3次,这也是与往年不同之处,主体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外部需求迅速减弱,我国企业出口订单大幅下降,在这个特殊时期,国家完全有必要通过有效的手段,帮助和扶持企业渡过难关。例如,通过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主动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减少对出口企业造成的压力。二是流动资金紧张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受信贷规模和手续复杂的影响,多数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另外,在加上国税机关审核、审批出口退(免)税时间的限制,企业流动资金形成占压。因此,在上半年国家政策出台的另一个着重点,就是适时放宽货币政策,减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例如,提高出口企业用审批退税款托管贷款的比例额度以及简化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手续等。三是各国间反倾销贸易保护倾向日趋严重,相对我国而言,为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经营,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实行减免关税和进口代征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门槛放低了。四是为了加强出口退(免)税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出口应征税货物核查,以此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还将打击CPU出口骗税做为重点,加大出口退(免)税的监管力度。五是出口企业面临多重压力,税收风险以及结汇风险加大等问题,影响了出口企业参与竞争的能力。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等优扶性的政策。
二、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上半年出口退税率调整一波三折
自2009年以来,我国已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2月,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从2月1日起将3325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4月,又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自4月1日起,将CRT彩电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将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车辆后视镜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次氯酸钙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共计上调了3802项出口商品退税率。6月,再一次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文件规定自6月1日起,将罐头、果汁等深加工产品由13%提高到15%;将玉米淀粉、酒精由0%提高到5%,将合金钢异型材、冷轧不锈钢等由5%提高到9%;将箱包、鞋帽等由13%提高到15%;将部分塑料、陶瓷、玻璃由11%提高到13%;将剪刀等小五金制品由5%、11%分别提高到9%、13%。出口退税率的档次由调整前的0%、3%(用于小规模企业)、5%、9%、11%、13%、14%、16%和17%九档,调整为0%、3%(用于小规模企业)、5%、9%、13%、15%、16%和17%八档,取消了11%和14%两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