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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下,营业税三大筹划技巧
作者: 兰相洁 中国会计报 发布时间:2009-07-21 点击数:389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技巧一:签订第三方合同   例1:某建筑设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绘制图纸,同时还承揽一些工程建设业务。2009年5月份,该设计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建设业务,即负责承建某卷烟厂的卷烟厂房,合同整体款为3500万元,其中卷烟设备的价格为2000万元,实际上取得的收入为1500万元。根据新《营 ...

  技巧一:签订第三方合同

  例1:某建筑设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绘制图纸,同时还承揽一些工程建设业务。2009年5月份,该设计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建设业务,即负责承建某卷烟厂的卷烟厂房,合同整体款为3500万元,其中卷烟设备的价格为2000万元,实际上取得的收入为1500万元。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设计公司必须按全额缴税,应缴纳营业税为:3500×3%=105(万元)。

  筹划思路:该设计公司可以修改交易方式,和卷烟设备厂签订第三方合同。该设计公司只负责施工,签订的合同价款为1500万元。卷烟设备厂负责供应卷烟设备,签订的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那么,该建筑设计公司卷烟设备部分就不需缴纳营业税,施工部分只按“建筑业”依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即可。

  筹划后,该设计公司只需就负责的施工部分缴税,应缴纳营业税=1500×3%=45(万元)。

  本例中,该建筑设计公司通过签订第三方合同,在卷烟设备厂缴纳的税款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该设计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由105万元降低到45万元,即可少缴纳营业税60万元。

  由此可知,对于一些工程项目存在“转手”或“过手”等现象,或一些企业代收款项,可以 通过签订三方或者多方合同,减少款项的周转或代收款项,达到避免营业税重复纳税的目的。

  技巧二:分解营业额

  例2:2009年4月份,某展览公司在市展览馆举办产品推销会,参展的客户共有400家,共取得营业收入3500万元。该展览公司取得收入后,要支付给展览馆租金等费用1500万元。

  该展览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中介服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应缴纳营业税=3500×5%=175(万元)。

  筹划思路:该展览公司在发出办展通知时,可以规定参展的客户分别交费,其中2000万元服务收入汇到展览公司,由展览公司给客户开具发票,另外1500万元直接汇给展览馆,由展览馆给客户开具发票。但是,改变收款模式可能会给展览馆增加收款工作,双方可以洽谈回报方式。

  筹划后,1500万元营业额经过形式上的转换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该展览公司只需就取得的提供服务的收入2000万元缴税,其应缴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在保证双方收入不变、客户和展览馆的税负不变的前提条件下,该展览公司可少缴纳营业税75万元(175-100)。

  由此可知,对某些要支付租金的营业活动,可以通过分解应税营业额,或者减少纳税环节,达到合法节约税收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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