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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征管实践,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2]
作者: 马辉 沈承纲 张永祥   中国税务报 发布时间:2009-06-04 点击数:426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下发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标志着我国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正式建立和实施。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年龄和结构、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 ...

 一是建立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做到管理、服务、风险并重。

  从控制执法风险的角度,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从管理、服务、风险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将不利于加强管理、不利于为纳税人服务、税务人员执业风险性较高的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从管理的角度,理顺各种涉税事项的流转过程,强化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从服务的角度,减少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统一各种涉税事项的受理部门,实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从风险的角度,减少不必要的调查、签字。在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建立制度出台的办法,对单项制度,由法规、服务、管理、监察等相关部门,从管理、服务、风险等几个方面,对将出台的制度进行会审,规定会审后才能够下发执行。

  建立统筹协调任务下派制度。在各级税务机关建立统筹协调任务下派制度,对需要税收管理员集中办理或临时办理的任务,由一个综合业务部门进行整合,统一下派,防止形成各个部门、各个层级下派任务过多,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工作质量不高的局面。同时基层机关要淡化个人“管户”概念,统筹布置工作,实事求是地合理分配工作量,实行集体负责制,团队式管理,交叉进行检查和核实相关事项。

  平衡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差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税源管理科所(分局)的职责进行理顺和规范,合理分配税收管理员的辖区和数量,避免税收管理员之间的工作量苦乐不均,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是完善和规范税收征管流程,减轻税收管理员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完善和规范征管规程,明确税收管理员责任。根据税制改革、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制定和完善征管规程,明晰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业务环节,建立各个税收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明确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

  简化业务环节,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在制定规程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能够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将一些事前调查的事项转为事后调查或者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如备案文书、停业登记等,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调查环节,减轻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压力。

  三是加强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实现“人机结合”。

  建立有任务管理、工作记录、考核等功能的税收管理员系统,通过税收管理员平台分配任务,在税收管理员平台中记录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轨迹,进行系统自动考核,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

  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数据的采集质量和应用能力,全面开展税收管理员的岗位技能培训。

  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加快金税三期建设,建立数据平台等相关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系统,满足各级税务机关分析、管理的要求,使各级管理机关不再采取层层报送的办法采集数据和分析数据;强化系统的应用,对现有征管系统中已有的数据,不得要求层层报送;对现有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还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要求,需要到企业采集数据,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固化下来,以企业网上申报附报资料的形式,由纳税人进行报送,减轻税收管理员采集数据的负担;强化数据质量的管理,做好数据检测,提高数据的管理和增值应用能力,保证信息化的应用成果。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完善税收管理员考评体系,建立以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内容的考核体系,严格区分纳税人责任和税务机关责任,税收管理员责任和其他岗位人员责任,以公平、公正、效率为原则,制订责任分明、奖惩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增强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感。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实行能级管理。探索实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及分类管理的具体情况,区分工作量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考虑税收管理员的个体差异,合理分配税源管理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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