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践调查及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情况的总体分析,笔者认为,新会计准则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准则中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差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企业认为新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些问题不知该如何处理。新会计准则虽然实现了与国际的趋同,但原则性的规定太多,难以具体操作。而被很多人寄予很大希望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仍然是一些粗线条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从而,使得不少企业认为新准则“看不懂”、“悟不透”,真正执行起来没有具体的依据。如《股份支付准则》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而究竟公允价值如何计量却没有具体说明,《应用指南》中虽然对此有一些说明,但不够细致。而公允价值本身也存在计量上的缺陷,因为公允价值没有统一的严格的标准,多是参考价或估计价,很多数据、资料也难以获得。因此,在很多时候,只能根据操作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从而造成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主观随意性较强以及得出的信息不够可靠等问题。
(二)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制约了新准则的实施
新会计准则引入了许多新的会计理念,很多会计核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同时还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思想。这对当前我国广大的会计人员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调查结果也显示,相当多的企业认为新准则对会计人员的挑战更大,新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要在准确理解准则的基础上拥有更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而我国目前的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判断相差很大。从近年的一个案例可以看出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差异:对南方证券的投资,首创股份提取了15%的减值准备,路桥建设提取了20%的减值准备,邯郸钢铁提取了62%的减值准备,而上海汽车则提取了100%的减值准备。对同样一家公司的职业判断,差异竟然如此之大。同时,从上市公司2007年的季报、中报、年报来看,错报、漏报、机械套用的现象仍然较多,特别是存在公允价值使用不当的情况。而被媒体广泛报道的中孚实业等三家上市公司因不懂新会计准则而多算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的事件,更是说明了我国当前部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不足。会计人员缺乏新准则所要求的专业职业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新准则的实施效果。
(三)企业内部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我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可以说都是我国的优秀企业,但就目前来看,不少企业虽然表面上已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等,但实际上,企业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仍然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内部控制不到位。如2007杭萧钢构大单泄漏事件就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个典型。同时,内部监管质量较差。企业内部审计直接受单位领导的管辖,独立性差。而内部审计人员自身也对内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应付差事的问题。同时,内部审计人往往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在实务操作中易出现对政策理解的偏差,要深入了解和领悟新准则还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一个过程。因而,当前内部审计在新准则的实施过程中还很难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四)企业外部环境制约新会计准则的实施
首先,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够完善,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十分规范,企业间的竞争不够充分,公允价值不易形成。而新会计准则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不公允,并形成错误的财务报告信息。其次,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如现行的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在公司配股和增发、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以及对公司的评价监督等方面都过于偏重利润指标,从而使得一些上市公司不惜铤而走险,弄虚作假,最终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还造成了整个市场的混乱。再次,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当前虽然每年都有不少新的企业上市,创业板也即将推出,但上市公司总体数量仍然较少;国有控股企业仍然较多,且内部治理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小股东投机思想严重,短期行为普遍存在,缺乏长期投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