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注册会计师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义务。但仍有部分CPA将继续教育视为走过场,从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后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第一,课题、教材与实务脱节。开展继续教育旨在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培训课题和培训教材应着重于指导注册会计师的实务操作。但从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来看,往往是理论有余而实务不足。
因此,如何开发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同时将这些课题编写成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指导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务,是继续教育面临的一大课题。
第二,学时萎缩严重。中注协发布的新《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继续教育每2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考核周期内不得少于80个学时,每个学时至少为45分钟,且按照实际参加时间确认。由此推算,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每位注册会计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平均每年5天。但据了解,继续教育学时缩水问题非常严重。多数地方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仅有3天,甚至2天,实际培训时间至少打了6折。另外,一些事务所自行组织(得到注协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缺课现象明显。
因此,各级注协应重视学时缩水问题,从满足基本培训学时抓起,做好培训班的规范管理,确保注册会计师完成培训学时。
第三,冒名顶替现象突出。许多地方的注协在举办继续教育培训时有请注册会计师签到的规定,管理严格的采取了每天不定时签到的办法。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此出现了冒名顶替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注册会计师对继续教育认识不足,认为是“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还有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权衡之下,还是觉得眼前的业务重要,于是找人冒名顶替参加培训。
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如何提高培训课题的质量,如何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是各级注协思考的问题。
第四,师资管理需完善。由于继续教育的授课师资大多数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大专院校或相关单位,因此通常对师资采取松散型的管理方法,从而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对师资的认定和考核至今没有明确和统一的制度;从师资结构来看,理论性偏多,实务型偏少,既有精深执业履历,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更是微乎其微。
因此,各级注协要从制定对师资的选拔、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开始,抓好师资工作,严格选拔和培养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人才,建立后续教育师资人才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