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统[2008]184号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企业改善财务绩效,实现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市国资委系统企业2008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积极创新”的工作原则,2008年财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巩固和完善已有的工作成果;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管控为重点,创新集团财务监管模式,提高财务监管效能;以分析突出问题,顺应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趋势为重点,继续探索和深化财务监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制度的执行力,逐步提高财务监管效果
1、要加强对已下发的一系列财务监管制度性文件的学习和研究,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整合,提高制度的规范性和操作性。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或制定适合本企业集团的相关财务监管制度。
2、要进一步提高现有制度的执行力。通过检查、整改等方式,提高各级企业对财务监管制度性文件贯彻执行的有效性。要重点检查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不良资产财务核销、内部审计工作、改制审计备案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切实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管控能力,逐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
1、要以加强自身财务管控为抓手,突出集团总部作为集团财务管控“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将财务监管工作层层传递到各级企业。要通过全面预算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统一会计核算等多种有效手段,不断强化总部财务功能,推动增强企业集团总部对各级企业资源配置和财务监控能力,夯实财务基础管理,提高集团化运作水平,积极推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创新。
2、要以加强内审工作为抓手,增强企业集团风险管理意识。要重点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能。要切实做好集团总部对投融资、担保、抵押、资金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和界定工作,落实监管责任。要逐步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由查错纠弊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和风险审计转变。
(三)密切关注重大、集中、倾向性问题,逐步提高财务监管效能。
1、要充分运用财务快报、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审计等手段,及时发现重大问题。针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和办法,不断提高财务监管的效果。
2、要通过对财务预决算和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价,从宏观、微观等层面,注重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趋势,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紧紧把握国企财务管理新趋势,逐步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
1、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工作。要了解掌握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程序,防止工作脱节,保证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有序、平稳。对执行新准则后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要做好后续管理的研究,切实提高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水平。
2、要规范有序地推进新税法的实施。通过摸底调查,了解企业目前的税负状况,以及实施新税法后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的变化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处理好新税法在企业改制、重组和资产评估等日常监管过程中带来的财务筹划和税务筹划等问题;做好新税法的宣传指导工作,及时对各级企业在实施新税法中产生的问题予以协调和帮助。
三、扎实做好日常财务监管工作
(一)继续做好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
1、要继续做好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完善财务决算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决算工作程序和内容,按规定充分披露财务信息;做好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对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积极整改落实。
2、要继续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完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预算制度,逐步规范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评价等环节的程序以及各部门的职责。通过建立完善内部预算监控体系,加强对预算重要环节重点监管,加强对重要子企业、重要项目的预算规范、控制和监督,提高企业财务预算执行的质量。
(二)进一步做好财务快报、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等动态监管工作
1、要完善动态监管工作的程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财务快报等动态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做到按时上报。认真做好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工作,对当季未发生重大财务事项的,应填零上报。同时,加强对数据的审核,进一步提高动态监管数据质量。
2、要有效运用监测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同时比照同行业企业,查找差距,迎头赶上。
(三)认真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要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后续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积极推动集团内企业及重要职能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继续做好财务决算审计、改制审计等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明确审计内容,确保审计质量。
(四)进一步规范不良资产管理。
1、要逐步规范申报、审核、核销、处置等不良资产管理程序。认真按时完成年内不良资产财务核销工作。
2、要加强对限额以下的不良资产管理。企业集团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内部工作制度和程序,对不良资产的财务核销工作情况和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国资委将适时对财务核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五)继续做好财务分析工作。
1、要建立健全适合企业集团的分析报告制度。指导各级企业做好月度的财务快报分析和年度的财务预决算分析等日常分析工作。
2、要根据战略发展、主业整合等情况,重点加强主业情况、科技投入、节能减排等专题分析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
(六)进一步提高财务监管队伍素质
1、要根据企业发展新情况、新要求,针对性地开展会计、审计等多方面的财务监管工作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要从提高集团管控能力出发,做好财务、内审人员的配备工作。创造条件,关心和培养优秀的财务、内审人员,进一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
1、要加强信息沟通机制的建设,建立财务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各级企业的工作情况和进度。
2、要从实施和推进新会计准则、预算管理、动态监管、不良资产管理等财务监管工作出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集团的财务监督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请各企业集团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年度财务监管工作。对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委沟通联系。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