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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个税申报“大限”将至 侥幸心理存不得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3-31 点击数:221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记者昨日从广西自治区地税局获悉,离个税申报“大限”3月31日还有最后几天时间。按照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要在第二年3月31日前到主管税 ...
        记者昨日从广西自治区地税局获悉,离个税申报“大限”3月31日还有最后几天时间。按照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要在第二年3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截至今年3月25日,全区共有7951位去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富人”主动申报个税,但仍有约3成高收入者持币观望,有些人还存在侥幸心理。

  “富人”涉及十大行业

  我区高收入者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电力、建筑、房地产、证券、科研院所、邮政、烟草、通信等行业,其职业主要是各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投资者、保险营销员、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另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今年开始,炒股和卖房的高收入者也要进行个税申报。

  有多种申报方式可选择

  纳税人可采取个人上门申报、税务机关到单位受理集中申报、受雇单位财务人员或中介代理申报方式进行。个人上门申报即纳税人自行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填写申报表,并到"年所得12万元专门申报窗口"办理申报事宜。自愿委托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附报委托协议。

  个税申报不必担心“露富”

  据悉,我区虽已有7成高收入者已自行申报纳税,但仍有3成在观望。究其原因,除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外,还有一部分纳税人担心因申报而"露富".而此前国税总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和需要,均不得透露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违者将被追究责任,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区办税服务 厅均设置了受理个税申报专窗,并指定专人负责。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蒙启华说,"高收入者的档案已安全存放,确保万无一失。

  逾期不报   将受处罚

  距离最后申报期限还有几天了。地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到,去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尽快到各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个税申报。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后,地税部门将派出稽查组,严查各高收入行业及个人,追究其责任。

  据介绍,如果到期不申报,甚至隐瞒、申报虚假信息等,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单位:广西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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