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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工资标准统一 内企纳贤放开手脚[3]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23 点击数:484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福建省泉州市兴龙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吴女士这几天正忙着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她说:“在新税法中,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得到了调整,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比例也得到了提高,这对企业招聘、 ...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副院长丁国强也告诉记者,现在,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在福建已经蔚然成风,2008年他们准备和泉州印染行业协会合作,共同培养印染行业急需人才。

  在丁国强看来,以往很多企业由于自身职工教育经费有限,无法为企业员工提供足够的教育培训,招收的员工很多也是“半路出家”,导致很多企业难以拥有一批成熟、稳定的技工队伍。同时,企业缺乏后续教育资金投入,导致工人的知识更新速度慢,知识老化,与企业的要求脱节,企业产品很难达到客户的要求,不利于企业发展。“新税法提高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额度,鼓励企业加大对员工后续教育投资力度,完善技工培养体系,极大调动了企业投身职工教育事业的热情,为‘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提供了良好的财税环境。”丁国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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