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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工资标准统一 内企纳贤放开手脚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23 点击数:460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福建省泉州市兴龙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吴女士这几天正忙着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她说:“在新税法中,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得到了调整,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比例也得到了提高,这对企业招聘、 ...
      福建省泉州市兴龙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吴女士这几天正忙着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她说:“在新税法中,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得到了调整,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比例也得到了提高,这对企业招聘、培养高级技术人才是一个利好。”

  根据新税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同时,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比例也从以前的1.5%提高到2.5%.专家认为,随着内、外资企业工薪税前扣除标准的统一和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比例的提高,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将在技工人才争夺战中拥有更多筹码,人才的后续培养将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提上日程。

  计税工资标准内外有别,内资企业雇工缩手缩脚2004年以来,我国东南沿海主要制造业地区普遍出现“技工荒”现象。技工特别是中高级技工的极度短缺已不能满足沿海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据泉州市发展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吕涌波介绍,泉州市目前有12万个技术工人缺口,福州市每年技术工人新增缺口3万多个。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2006年对该市239家企业中高级技工人才队伍状况的调查显示,中高级技工的比例不足15%,而真正持证上岗的中高级技工不到中高级技工总数的6%.由于技工短缺,企业不得不对技工开出高薪。记者从福州市各人才市场获悉,在数控机床加工、电子一体化等工种中,企业开出的岗位起薪比大学毕业生的起薪都高。在厦门市,涂装初级工的年薪约为12000元,而技师的年薪在65000元以上。晋江市深沪镇内衣协会的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目前服装业熟练技工的月工资已经从2004年初的1000多元涨至2000元左右。

  然而,一直以来内、外资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不统一,让不少内资企业在这场人才争夺战中始终处于下风,难以揽到满意的高技术人才。据介绍,此前在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上,除了实行工效挂钩的内资企业外,我国大部分内资企业实行人均每月960元的计税工资标准。尽管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将内资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但与计税工资实行据实扣除的外资企业相比,内资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仍然偏低,内、外资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税负成本不平等。

  闽清市一家大型陶瓷企业的财务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6年7月1日以前,内资企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但他们企业实际上人均月工资已达1800多元。这样,企业支付的工资中平均每人每月有840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导致企业税负高。而到了2007年底,企业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已达2100多元,按1600元的计税工资标准算,平均每人每月仍然有500元不能在税前扣除。“由于外资企业的计税工资实行据实扣除,所以同样面临‘技工荒’难题,他们要从容得多,人力成本提升并不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税收负担。”

  福州市一家民营日用品生产企业财务经理朱先生说,由于计税工资标准不统一,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要多负担10%~30%的人工税收成本,这使得原本就相对弱势的内资民营企业在人才争夺战中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在朱先生看来,2006年7月1日计税工资标准从每人每月960元上浮到1600元,尽管缩小了内、外资企业的人力成本,但由于近年来劳动力成本一直呈上升趋势,缩小的差距再次被市场拉大了。

  合理工薪税前据实扣除,内资企业揽人才顾虑减少有业内人士认为,新税法实施后,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这为内资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打开了通道,内、外资企业可以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平等竞争。

  晋江市某服装制造公司总经理施先生表示,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一个企业没有占比较优势的研发、管理和营销人才,是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脚的。“新税法统一了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公司2007年刚推出的人才招聘计划提供了政策支持,今后我们有望和顶尖的国际服装企业同台竞技。”

  据施先生介绍,他的服装公司2007年从境内外先后招聘了40多位中高级企业管理人才、服装设计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每位引进的人才年薪平均在15万元以上,2007年仅引进高端人才的工资支出就在600万元以上。“按照原有计税工资标准,公司仅能实现税前扣除259.2万元,与外资企业全额税前扣除相比较,公司税前少扣除了850.8万元。按新税法规定,公司发生的工资成本基本都能据实扣除,2008年公司有望少缴200多万元税款。”施先生表示。

  福建省南平市太阳电缆厂财务部部长石先生告诉记者:“新税法施行后,仅工资支出一项,我们每年就可节省税金300万元。这些节省下来的支出,2008年肯定会在员工的工资上得到体现。”他说,企业每年年初预算都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增加员工工资,实行工资据实扣除后,企业的财力更强了,更有实力为员工加薪。石部长介绍说,该厂很多技术骨干和高级技工来自省外,现在全厂人均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随着员工待遇的进一步改善,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

  “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不提高员工的待遇就留不住人,每个企业都要面临这样的问题。”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奇峰告诉记者。他说,作为国有企业,厦门船舶重工原本实行的是工效挂钩制度,根据企业的绩效情况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提取工资的总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可按实际提取数在税前扣除。虽然比起一般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扣除制度有一定的优越性,但还会经常遇到提取的工资总额不够用的情况,新税法的施行为企业扫清了发展障碍,使企业更有能力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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