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对相关承诺及义务履行情况的解释
新规则明确了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发行时所作承诺和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等。
另外,新规则增加了公司董事会对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的要求,这也是投资者应该关注的重点。
4.公司对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报告期内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重大事项”中应披露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时间、金额,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部分也会作出详细说明。
5.公司对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的明确
投资者可以据此了解上市公司在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时的披露标准及内容。
四、实际控制人的披露更彻底
为了投资者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新规则要求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包括以信托方式形成实际控制的情况。
另外,如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要求披露信托合同或者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如公司最终控制层面存在多位自然人或自然人控制的法人共同持股的情形,且其中没有一人的持股比例超过50%,各自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公司无法确定实际控制人的,新规则还要求披露到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