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成致命伤 在美上市公司频遭集体诉讼[3]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09 点击数:415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12月3日和12月11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分别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有业内人士将该消息解读为:中国概念股被海外市场青睐的程度,已到了令两支全球经济的重要资本龙头放下身价、主动上前“送 ...

    虽然具体结果还不好预测,然而能够肯定的一点是:CSGRR这次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起诉,又给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方面上了一课。信息披露总成为“致命伤”的背后,是中国概念股在海外的尴尬现状:由于主要市场尚在国内,一直以来企业熟悉的只是国内的现成游戏规则而缺少全球化的视野,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完善,又不了解海外市场的商业文化和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当地法律不熟悉极易引发法律风险估计不足。这些几乎成了中国概念股的“通病”。
    波士顿一家投资银行的执行合伙人,就曾经在中石油在加拿大遭遇集体诉讼后公开表示,虽然他对中国概念股很感兴趣,“但亚洲公司普遍都不遵循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缺乏财务的透明度,信息披露不充分,其商业文化并不像西方那么直截了当,这些缺失使得信用评级机构无法对多数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评级,大大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从被国外投资者诟病的这些因素来讲,中国公司在海外资本市场上是‘集体缺课’的。”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吕立山律师告诉记者,事实上,企业上市,尤其在美国上市,是一个由投行、审计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并需要严格把关的运作过程,这些专业机构为了控制自己的风险,一般都会严格遵守法律和专业准则,不敢纵容上市公司隐瞒重要的信息披露,而且在美国萨班斯法案生效后,监管制度更为严格,不少企业慑于该法的严厉和高昂的监管成本,也纷纷放弃了赴美上市。
    据统计,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这一比例在纳斯达克市场上更是高达17.2%,更令人担忧的,许多国内企业等到收到诉状时,还往往认为自己是“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
    “其实原因就在于企业不了解国外的监管制度,自身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又不高,再加上国外还有一批紧盯着上市公司一举一动、专门以提起集体诉讼为生的律师(被称为‘股市秃鹫’),企业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大损失。”吕立山律师表示。
    “长期以来,美国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抱有复杂的情绪:一方面,认为中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但另一方面,他们也相信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而中国概念股频频遭遇集体诉讼和美国两大证券交易所都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就是这两种矛盾情绪的各自反映。”吕立山律师表示,风险和收益共存,所以国内企业要进入海外证券市场,首先要练好内功,并遵守其游戏规则,千万不能幻想蒙混过关。
    隐患往往意味着灾难,前车之鉴已经太多了。(王晓雁)
Total:3123

责任编辑:admin

参与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么?点我刷新认证码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