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成致命伤 在美上市公司频遭集体诉讼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09 点击数:413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12月3日和12月11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分别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有业内人士将该消息解读为:中国概念股被海外市场青睐的程度,已到了令两支全球经济的重要资本龙头放下身价、主动上前“送 ...
    12月3日和12月11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分别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有业内人士将该消息解读为:中国概念股被海外市场青睐的程度,已到了令两支全球经济的重要资本龙头放下身价、主动上前“送秋波”的地步。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能够赴美上市,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概念股成功的终极标志。
    在美国上市,形势果真如此大好?
    显然不是。近年来,海外上市这柄“双刃剑”不怎么美好的一面,也正在引起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忧虑:由于美国严格得几近“苛刻”的监管体系,中国概念股在“淘金”路上同时也在承受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其中最显见的,就是近年来一桩接一桩的集体诉讼案件:
    自2001年,中华网首遭集体诉讼算起,短短6年来,已先后有网易、中国人寿、UT斯达康、中航油、新浪等近10家海外上市公司被集体诉讼“狙击”,而且还在呈现迅速放大的趋势,事件的多发性,到了被外电称为“中国概念股的顽疾”的地步。
    一向“头顶光环”的中国概念股,走出国门后为何总是“水土不服”?
    双双祸起“数据门”
    11月底,两条爆炸性新闻的出现,再次验证了集体诉讼“趋势扩大论”的预测。
    国内网络游戏行业的领头羊“巨人网络”,开创了我国户外广告的新时代、风光无限的“分众传媒”,在11月底的几乎同一时刻,遭到了来自同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的集体诉讼。
    又是集体诉讼!
    此时,巨人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仅仅27天。11月1日,巨人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此后,其股价就一直走势疲软。11月19日,巨人在美国股市收盘后发布了2007年第三季度财报。报告显示,《征途Online》第三季度平均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为48.1万人,环比下滑6%;最高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为88.8万人,环比下滑17.2%。
    正是这一系列数据,成了巨人被揪住的“小辫子”。11月27日,一家名叫CoughlinStoiaGellerRudman&Robbins(简称CSGRR)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宣布,代表投资者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针对巨人以及特定高管和董事的集体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信息披露不完善而导致的投资者损失。
    CSGRR称,投资者应该早在巨人上市前就应该知道玩家人数出现下降的负面消息,因为这一切都发生在巨人上市前一个月,可巨人在10月31日的上市申请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对此只字未提,“有投资者觉得受骗了”。CSGRR指控称,巨人以及特定高管和董事违反了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该法律在企业关键信息的披露方面有严格规定,而巨人的所作所为显然没达到这个标准。
    消息传来,巨人的股价出现大跌,上市以来股价几乎惨遭腰斩。
    而诉讼事件第二天,分众亦因涉嫌隐瞒负面的业绩信息而面临集体诉讼。起因是分众在11月7日进行的第二次售股。CSGRR认为,分众在招股说明书中应该指出自己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开展多起收购,而这些收购会导致毛利率出现下滑。可事实是,分众是在12天后必须要公布财报时才公布了这个细节。
    实际上,原告方就是抓住了巨人和分众信息披露晚了19天和12天得以“大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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